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主办
服务热线:400-811-9908    帮助中心
首页>正文

第四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网络培训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教党〔2013〕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经研究,我院将依托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培训管理平台(www.ausc.edu.cn)继续组织开展第四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网络培训班。为做好本期培训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的

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联系辅导员的工作实际,开展岗前培训和在职提高培训:

1.通过岗前培训,帮助新入职辅导员了解岗位职责,掌握岗位技能,尽快适应岗位要求;

2.通过在职提高培训,进一步坚定辅导员的职业理想,提升辅导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促进辅导员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探索新的工作机制,不断推进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二、培训对象

岗前培训:各高校2016年新任辅导员或班主任,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辅导员或班主任;

在职提高培训:各高校学工处(部)、团委、院系党总支(支部)相关人员,工作年限为2年及其以上的辅导员或班主任。

三、培训时间

本期培训拟于2016年10月开始报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高校填写培训报名表,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联系,商定具体开班时间。每班次网络学习时间为3个月。

四、培训内容与形式

(一)培训内容

1.岗前培训内容围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职业能力培养”、“优秀实践案例”三个模块进行设置。

(1)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形势和任务的教育。

(2)职业能力培养。结合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重点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日常事务管理、职业规划与学业指导、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等方面的教育。

(3)优秀实践案例。积极吸收优秀辅导员工作的有益经验和创新案例,通过案例教学为新任辅导员开展学生工作提供有益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借鉴。

2.在职提高培训内容围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专业素养提升”、“职业能力培养”三个模块进行设置。

(1)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包括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95年光辉历程、伟大历史贡献和宝贵经验的深刻总结以及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等内容。

(2)专业素养提升。以树立职业理想、培养职业道德和提高综合素养为重点,包括师德规范、职业伦理、辅导员职业生涯规划等内容。

(3)职业能力培养。以提升辅导员的职业能力,促进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为重点,包括学生管理工作创新、心理健康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学业指导、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干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内容。

(二)培训形式

本期培训依托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培训管理平台组织实施,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在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www.ausc.edu.cn)进行注册,登录后使用统一发放的学习卡卡号,即可参加培训学习活动。

1.岗前培训分为“课程学习+互动交流+在线考试”三个环节;

(1)课程学习:培训期间,参加岗前培训的学员须完成40学时(45分钟/学时)的视频课程学习任务。

(2)互动交流:培训期间,参训岗前培训的学员在班级管理员的组织下,开展一次网上集中研讨也可组织线下集中研讨(研讨主题任选其一)。 

研讨主题一:正确认知高校辅导员的岗位性质和工作职责;

研讨主题二:高校辅导员如何与学生共同成长。

此外,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将设立主题研讨区,参训学员可在论坛内与全国范围内的参训辅导员进行广泛的交流与互动,分享工作案例和工作思考。

(3)在线考试:培训结束后,参加岗前培训的学员须完成在线考试,考核内容为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和与辅导员实际工作相关内容,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在职提高培训分为“课程学习+互动交流+成果撰写”三个环节; 

(1)课程学习:培训期间,参加在职提高培训的学员须完成40学时(45分钟/学时)的视频课程学习任务。

(2)互动交流:培训期间,参加在职提高培训的学员在班级管理员的组织下,开展一次网上集中研讨也可组织线下集中研讨(研讨主题任选其一)。 

研讨主题一:新媒体时代大数据背景下高校学生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研讨主题二:新形势下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困境与对策创新;

研讨主题三: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与专业化、专家化建设。

(3)成果撰写:培训结束后,参加在职提高培训的学员须结合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自身工作实际,撰写一篇30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作为本期培训的研修成果。各参训高校可择优推选1篇优秀研修成果,我院将组织相关专家评选后结集成册。

培训结束后,达到教学计划考核要求,成绩合格的学员将获得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颁发的“学时证明”,所学学时可计入辅导员培训档案。

五、组织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统筹安排培训,也可以高校为单位参加培训。各高校可依照本校培训工作实际,自主选择参加学习班次(岗前培训班、在职提高班),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教学活动。各高校报名参训学员原则上不少于30人。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含课程建设、组织管理、教学服务、平台使用、带宽支持、学时证明、结集成册等费用)280元/人。费用以高校为单位按下列账号支付:

收款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场支行

账    号:0200053009008801215

联 行 号:102100005307

附件:第四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网络培训课程列表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16年10月19日

文件类型: .doc 课程列表.doc (74.00 KB)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主办  北京国人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运维  

京ICP备10030144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811号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