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举办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地市管理者与骨干培训者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教师司函〔2014〕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委托能力提升工程办(华东师范大学)和中央电化教育馆在北京分别举办能力提升工程地市管理者与骨干培训者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与内容

加深对能力提升工程和教师培训改革的认识,分享国际项目经验,交流各地创新做法,提高地市管理者与骨干培训者专项能力,打造能力提升工程管理者与培训者队伍。主要内容如下:

1.地市管理者高研班:政策解读与专家报告、工程实施方案设计、国际项目经验、培训改革案例分享、问题研讨与交流等。

2.骨干培训者高研班:政策解读与专家报告、教学模式创新案例分享、混合式培训设计与组织、教师工作坊主持策略与指导、培训课程资源设计与开发、网络与校本研修工具及方法、能力测评技术与应用等。

二、参训人员

(一)地市管理者高级研修班

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工作处室相关负责同志1人(省级带队人员)。

2.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每地市1人,各省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骨干培训者高级研修班

各省按照骨干培训者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报送参训学员,需符合如下条件:

1.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能力提升工程专家委员会或专家库,能在本省能力提升工程实施中担任省级指导专家者。

2.远程培训指导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具有培训改革意识。

3.沟通交流能力强,能够起到“种子”教师作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4.省级为主,兼顾地市。

三、地市管理者培训安排及要求

1.时间安排:8月28日报到,8月29日-9月1日培训。

2.报到地点: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校长大厦一层大厅(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清源北路,电话:010-69293838、69248888转6000)。

3.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8月22日前将地市管理者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传真至工程办,并发送电子稿。

4.培训前请各省通知参训人员认真学习能力提升工程相关政策(可在能力提升工程网站www.nltsgc.cn下载),并依据工程年度规划做好地市年度规划(PPT形式)。培训期间,将由各省带队人召集地市管理者进行交流研讨,择优进行展示。请各省带队负责人提前收集各地市PPT。

5.集中培训结束后,工程办将为地市管理者开通网络研修平台,进行后续培训,交流各地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经验。

能力提升工程办联系人:樊红岩、李锋;电话:021-62231107、021-62233609;传真:021-62231107;电子邮箱:tsgc2013@126.com。

四、骨干培训者研修班培训安排及要求

1.时间安排:第一期9月1日报到,9月2日—5日培训;第二期9月10日报到,9月11日-14日培训。

2.报到地点: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校长大厦一层大厅(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清源北路,电话:010-69293838、69248888转6000)。

3.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8月22日前将骨干培训者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传真至中央电化教育馆,并发送电子稿。

4.集中培训结束后,中央电化教育馆将为骨干培训开通网络研修平台,建立网络研修工作坊,进行后续培训,分享经验,解决问题。

中央电化教育馆联系人:杨金勇、齐琳;电话:010-66490959、66490236;传真:010-66490949;电子邮箱:guopeijihua@163.com。

五、其他事宜

参训学员培训费由高研班负责,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附件: 1. 能力提升工程地市管理者高研班学员名额分配表及信息汇总表

2.能力提升工程骨干培训者高研班学员名额分配表及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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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