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推行责任督学挂牌两年摸索出一套实施办法

作者:倪秀    

百姓有事找“督学”

2013年以来,四川省全面推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经过两年的探索,逐步摸索出一套实施办法。责任督学到底督什么、怎么督?让我们听听当地的局长们怎么说

2013年以来,四川省全面推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目前,全省有3000余名“教育片警”进驻学校,1万余所学校有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现在,家长学生一有事儿,就会找家门口的督学反映。

百姓从“疑督学”到“信督学”

“自从当了督学,电话都比以前多了,很多家长会打电话反映情况和寻求帮助。”2013年12月,郑永清被聘为大邑县责任督学。从上岗之日起,他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以及督导事宜等信息就张贴在了所督导学校校门的显著位置。

郑永清所负责的大邑县出江悦来片区属深丘山区,山高水长,道路崎岖。去年秋季开学前,郑永清又接到山区家长反映孩子上学“交通难”问题。经过跋山涉水,走村入户调查,找乡镇领导反映,进社区交谈,他写出一份调查报告。这份报告引起有关方面的积极回应,县政府召开了联席会并制定措施,让学校尽量满足交通不便的学生住校,应住尽住。交通部门还补贴油费增加了公交路线。这样,孩子们高兴了,大人也放心了。又经过一番深入调研,郑永清写出《山区学校控辍工作的调研报告》。这份报告也带来了佳音:当地政府对山区在校生每期发放275元补贴。

孩子的入学问题找督学、对学校收费有疑问找督学、对学校管理有建议也找督学反映……如今,像郑永清遇到的这种情况,四川全省各地的督学们都深有体会。

蓬溪县教体局局长王豪介绍说,据不完全统计,在2014年全年,蓬溪县的22名责任督学共接到400余人次投诉,涉及教师家教、有偿补课、学生入学、学校招生、学生流失等教育热点问题,协调解决各类投诉300多件,在群众中形成了“有教育事找督学”的共识。

记者了解到,自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以来,四川省已实施挂牌督导制度的县有近200个,占比为92.3%;已落实挂牌督导制度的学校超过1万余所,约占全省学校的88%,全省责任督学超过3000名。这样的制度畅通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诉求表达通道。

学校从“怕督学”到“盼督学”

“实行挂牌督导后,督学不再只是单纯的评估者,也是学校发展的责任人。”绵阳市游仙区魏城督导责任区督学唐正清说,实施挂牌督导后,每一位督学有了自己固定的责任区,会给督学工作树立更明确的目标,督学的责任意识也得到了加强。

唐正清认为,实施督导责任区制度后,进一步密切了教育行政、教育督导、基层学校的联系。比如在区域布局调整、学校装备投入、单位和人员评先评优等工作中,责任督学都具有一定的话语权,许多建议得到了采纳,成为名副其实的参谋和助手,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校也因此更加信赖、支持督导工作。

“督学就像一位老中医,监控学校整个运行状态的同时,也为学校更好发展提出建议。”大邑县子龙小学校长胡文兵说,学校的责任督学刘淑文进校督查巡视的过程,就好比老中医的“望闻问切”。所谓“望”,就是观看门卫,看环境,看活动,看厨房,看教学秩序;“闻”是听一听课;“问”是问一问学生、问一问老师;而“切”,就是与学校领导、师生交换意见,作出结论。

胡文兵说,“以前对督学就是‘应付’检查的感觉,现在是盼着他们多来。”该校打造子龙校园文化,就是在刘淑文督学的指导下开展的。

多年来,督导者与被督导者的关系是检查和被检查的关系,学校大多处在“被督”、“受检”的地位,是被动、应付的状态。而现在很多校长把责任督学当成朋友,期盼着他们为学校问诊把脉、出谋划策。

督学人员选拔难,培训更难

责任督学肩负着规范办学行为和提高教育质量的使命,扮演着“监督者”、“指导者”、“服务者”等多重角色。

“责任督学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人员选拔难,培训更难。”刘汉涛说,由于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在全国开展才一年多时间,各地都处于探索阶段。就四川而言,督学队伍建设是一个大难题。而在培训方面,目前全国都还没有较成熟的责任督学培训大纲可供参考。“督学们有什么培训需求我们清楚,但是应该培训什么内容却不清楚,哪里有相应专业的教师也不清楚。”刘汉涛说。

在督学队伍建设方面,如今四川省大多以县为单位进行制度探索。以成都市为例,双流县将19名在职或退居二线的教育行政干部、中小学校长、教师、教研人员选聘为兼职督学,对各中小学进行挂牌督导;成华区不断优化督导分离工作模式,以“督”为标,以“导”为本,助推学校自主发展。

尚在摸索探究阶段时,给督学“充电”的工作却迫在眉睫。记者了解到,对责任督学的培训,四川每年开设两期培训班,每期大概160人左右。同时督学还可以参加全国的督学培训,每年大约10余人参培,日常培训交流主要依托区县的自主培训。

富顺县教育局局长吴少贤介绍,为了提高督学队伍素质,该县教育局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求每名督学必须强化学习,做读书笔记;每月召开一次责任区督学负责人工作交流会,介绍当月的工作;定期举办督学工作培训,掌握国家督导条例、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内容,使他们督之有据、导之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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