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适外部环境”是《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规定的第六大专业职责,要求校长掌握学校公共关系及家校合作的理论与方法,熟悉各级各类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的教育功能,具备优化外部育人环境,构建和谐的家庭、学校、社区合作关系的专业能力和行为。本模块旨在帮助校长掌握调适外部环境的专业知识,提升营造和谐育人环境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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