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做好督导工作的几点思考

作者:许红伟    

一次督导评估的经历,让笔者深深体会到了在督导工作中,督学的素质直接决定督导的质量和效果,以下是笔者对如何做好督导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对督导本身的几点基本认识

1.教育督导职能一体化。督导包括监督与指导的统一、督政与督学的统一。“督”主要从行政的角度开展工作,而“导”是从专业的角度开展工作,二者是统一的。

2.强化教育督导的专业权力。行政权力是保障、是基础,专业权力是督导区别于教育行政组织的本质特征。

督政对象为县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督导内容为落实上级政策情况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督学对象是高度专业化的教育管理者和校长教师队伍,督学的过程实际上是两个专业群体的对话过程,只有提高教育督导的专业权力,才能进行专业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为被督导的政府和学校提供有效的改进建议,维护督导的权威性与科学性。

3.教育督导机构内设事业机构。督导机构负责政策制订、督导规划等工作;事业机构负责具体的、专业性、技术性督导事务。

4.教育督导既要坚持标准化,也要坚持个性化。标准化的督导评估属于常规性监督、检查。个性化的督导必须依据不同地区教育发展的实际以及不同学校的发展实际,开展个性化的教育督导,提出具体的、行之有效的指导意见。这不仅是教育督导的职能,也是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

5.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经费用于日常工作、督学培训等,必须专款专用。

二、加强督学素质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

1.督学的分工

建立按督学的专业背景进行督导工作分类分工的机制,以增强督导评价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因各种督导评价工作的专业性都很强,客观上要求对督学队伍进行合理的分类建设和管理。督学要制订严格的资格、职级、标准、任用、培训和发展等制度,推进督学人员专业化。要掌握自己专长范围外的所有的督导评估的内容,包括各学段、各类专项评估的标准与内容;义务教育的规范办学、校园文化、国家课程设置、课堂教学、校本课程、教学研究、阳光体育、学生体质与心理健康、德育、教师专业发展、教师教学素质、学生负担、流动与留守儿童等各项内容;学前教育的育人特点、儿童发展特点、幼儿园教师配备、条件配备、课程内容等各项内容。

2.督学的分类

督学分为行政管理类(专职为主)和专业技术类(兼职为主)两个类别。专业技术类又包括经费保障类、教育教学类、设施设备类。目前,急需增加教育教学类的督学数量,逐步减少设施设备类的督学数量。行政管理类督学主要履行督政职能。

3.对督学素质的具体要求

第一,专业知识素质。专业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评价与测量学、督导工作经验及其他相关知识。督学要熟悉教育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教育方针政策,熟悉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文件,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以及作出的工作部署,尤其要了解本区域内的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要掌握行政管理的理论和经验;督学要掌握教育教学的理论和规律,透彻了解教育改革尤其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的新理念、新观点、新举措、新理论;同时,还要精通或者熟悉一门至两门学科的教学,能够在学科教学的领域研究课程改革的共性问题,努力成为教育教学工作的“专家”。

第二,专业能力素质。督学应具备较强的督政督学能力,需提高四种角色能力:一是提高作为“领导者”的角色能力,具备“影响个人或群体行为以完成组织目标的艺术”;二是要提高作为“支持者”的角色能力,包括充当政府教育决策“智囊团”参谋助手的能力,担当基层学校以及广大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专家顾问的能力;三是要提高作为“协调者”的角色能力,联络、沟通、协调上下级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学校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各种关系;四是要提高作为“研究者”的角色能力,即督学要有能力充任“教育教学问题最积极的研究者”、“教育革新和先进教学观念的倡导者和传播者”。具体包括调查研究、分析判断、信息收集与反馈、口头与书面表达等基本能力,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与交往、督导科研等特殊能力。

第三,专业精神素质。专业精神素质包括专业理念精神、专业伦理精神、专业创新精神等方面的素质,乐于助人、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公正公平等意志品质,教育观、知识观、学生观、发展观等基本观点,发现新问题、探索新途径、采取新措施、解决新矛盾的开拓精神。每个督学都要努力修炼,使自己真正具备行政权威、法律权威、学术权威的专业精神品质和素养。

第四,督学业务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教育方针与政策。(2)相关教育法律法规。(3)教育教学规律。(4)督导理论与方法。(5)督导实务。包括市、县教育综合督导,中小学校督导,普高督导,职高督导,学前教育督导,教育教学督导,办学条件、办学质量督导等各类督导。

三、建立和完善督学管理制度

1.建立督学全员培训制度。一是建立专业成长档案,将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培训计划中统筹安排,实施全员培训计划,三年一周期,落实培训经费。二是合理设置培训类别。对新任专兼职督学进行任职资格培训;有一定督导工作经验的举办提高培训;有较高理论修养和专业素养的市级以上政府督学进行高级研修培训;对教育改革和发展重点难点进行专项培训。三是分层确定培训内容。

2.开发督学课程体系。一是确定“六大”模块,即教育改革发展形势、教育法律法规、督导评估办法、交流反思研讨、教育督导实践、教育教学考察。即每个督学均要选择一个自己擅长的内容,在培训会为大家上课。

3.建立督学聘任管理办法。(1)督学由省政府聘任。或行政管理类督学由省政府聘任,专业技术类督学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聘任。或专职督学由省政府聘任,兼职督学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聘任。(2)省督学从“省教育督导工作专家库”选取,经培训、面试、公示后方取得督学资格,颁发聘书。聘期三年,三年期满后自动解聘,重新纳入督学资源库备案管理。(3)建立督学工作制度,对督学职责、权利、考核、解聘等作出明确规定。(4)建立督学考核办法,对督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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