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区三位一体教育督导纪实——构建“三位一体”督导模式 促进学校管理全面发展

作者:唐恩慧    

近年来,郴州市苏仙区教育系统经过探索实践,构建了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室、社会力量督学的“三位一体”教育督导模式。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强化具体工作措施,形成了较为科学的教育督导评价体系,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推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了全区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做法:建立“三位一体”督学模式制度

构建 “三位一体”督学模式。一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的通知》。根据学校布局,将辖区内学校划分成3个督学责任区,每个责任区内配有专职督学一人、兼职督学两人,负责对责任区学校进行近距离的监督、指导和服务。二是成立学校督导室。作为学校的内设机构,各校均配备了专技类兼职督学,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工作实施经常性督导。三是组建社会力量教育督导团。采用本人自荐、学校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孩子家长、“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工作者等各界人士组成,每届聘期为两年。

加强“三位一体”督学队伍建设。一是认真挑选责任区督学。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采取志愿报名、公开竞聘、专兼结合的方式,从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或退休人员中为每个责任区挑选督学。全区3个督学责任区共挑选136名专兼督学;二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督导团作用。将家庭、社会纳入学校管理的框架中,推行“家长督学制度”“‘两代表一委员’督学制度”,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等交流平台,进一步发挥家长的作用,创设和谐、民主的办学氛围,建立学校和社会、家庭双向沟通的机制,提高学校教育的公信度,努力实践“办社会满意,家长放心,学生高兴”的学校教育。三是改善责任区督学待遇。实施专职督学分类管理,行政管理类督学设正副科级督学,专技类督学纳入教育系统教学类进行职称评聘,为责任区督学提供专业发展空间。在经费上,区财政每年下拨12万元,每月为每位责任区督学发放200元工作津贴,确保责任区督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明确“三位一体”督学职责。一是明确责任区督学职责。对学校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学校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发现、推广、引进先进管理和教育教学经验做法,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二是明确学校督导员职责。有计划地对全校教师开展听课评课;参与教学过程中的常规检查及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负责全校教学督导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学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负责定期汇总督导情况,及时向教学相关部门、学校领导和区教育督导提供督导信息;切实履行督导的导向职能,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校的管理水平;完成督导室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三是明确“家长制督学”职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了解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参与学校管理,反映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共同为办好人民满意学校出谋划策。

完善“三位一体”督学工作制度。一是工作规程制度,印发《苏仙区督学责任区工作规程》,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督导评估的目的与原则、主要职责、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基本要求、结果运用等8个方面,对责任区督学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二是督导记载制度,印发《苏仙区督学责任区工作手册》,对督学责任区年度工作要点、每期工作计划、督导记录、听课记录、访谈记录、约谈记录、整改通知书等文书格式做出统一规定,强化督学记载。三是通报整改制度,针对每次督导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下发通报整改书,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追究,直至问题得到解决。四是考核奖惩制度,下发了《苏仙区责任区督学工作考核办法》,对责任区督学工作进行考核。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责任区督学,由区教育局和区人民政府督导室进行表彰奖励;凡考核为不称职者,或群众反映责任区督学有违规行为,并经查实的,撤销责任区督学资格,不再予以聘任。

成效:助推学校管理全面发展

提高了群众对学校的满意度。按照权责明晰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督学与校长双方的职责。督学责任区工作,既有督学的“督导”责任,又要有学校的“执行”责任。在明确责任区督学职责的同时,着重抓好学校层面执行“责任”的落实,对无故不执行督学提出的合理化督导意见或阻挠、拒绝督学依法行使职权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并取消当年评选先进的资格。这样,责任区督学经常性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相关学校,使群众对学校教育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快捷地传达到决策层、执行层和监督层。随着苏仙区中考7A人数和高考人数攀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牢固树立了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郴州市二中、湘南中学、郴州市一完小等学校率先成立了督导室,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学校教学质量明显提升。如湘南中学根据教学部门提供的课堂情况,对课堂上学生专注力不高、睡觉学生较多的班级和任课教师进行教学督导;根据每次考试的对比提高值和学生满意率测评结果,对对比提高值负于2.5分的文科教师、负于3.0分的理科教师和学生满意率测评低于90%的教师进行教学督导。在督导过程中,督教小组要根据《湘南中学“自主互助探究学习型课堂”模式》《自主互助探究实效学习型课堂教学改革评估标准》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引导教师逐步改变传统的“灌输式”的教学模式,教学效果不断提高,学校今年高考二本以上录取人数大幅度增加。

构建了和谐的育人环境。在推行家长督学的过程中,郴州市四完小校长谢凤华说:“学校推行‘家长督学制’,就是让家长走进校门,对学校活动进行了解、参与、监督与评价;化解家校之间的不和谐,建立家长与老师,家长与学校的相互信任与理解。”如2010年从老校址搬迁至原郴州商校后,学生人数从600多猛增到现在的2038人。而作为省市课改样板校,学校看到了多媒体在教学改革中的巨大作用,希望让孩子们早日用上多媒体设备,但经费难以解决。家长督学了解这一情况后,积极动员家长捐款购买多媒体。一位家长督学说:“钱既不是给校长,也不是给老师,是为了我们的孩子!”不久,该校学生率先用上了多媒体。

促进了学校办学行为的规范。责任区督学坚持“两走一贴近”,走进学校,走进课堂,贴近师生,通过推门听课、列席会议、查阅资料、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和校园巡视等方式“明察暗访”,及时纠正学校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如城区督导组在郴州市一完学杂费收取上实行动态管控,对于其他项目收费,充分介入,坚决杜绝乱收费、多收费、搭车收费等现象,定期对学校各部门和年级部开展账目清查,对不合理的收费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全程参与学校基建、大宗物资采购、教辅教材订购、大额开支、招生工作、教师任课安排等工作,群众对学校的投诉逐渐减少。

增进了家校之间的互信。今年郴州市四完小仅小一新生就有400人,其他年级学生每3年也要更换一次校服。近千名学生的校服招标则成了众多商家关注的热点。校长谢凤华提出:“校服是家长出钱,招标应让家长说了算!”最后经学校家长委员会决定,由3名家长督学和5名具有专业知识的家长组成招标组。在招标过程中,设计标书、投票决定厂商、进厂考察、签订合同等诸多工作,均由家长代表全权负责,学校仅仅组织班主任参与发放校服。结果,家长代表招标组在谈判过程中与厂商“约法三章”,既保障了家长与学生的权益,又促进了学校管理的公开透明,还增进了家校之间的互信。

推动了教育管理方式的转变。通过建立督学责任区“零距离”督导,引入“第三方”参与教育督导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选取学校规模大、基础较好的市一完小、四完小等学校引入“第三方”参与教育督导的试点,组建社会力量督导团。聘请一些关注学校发展、热心教育的老领导、老教师和当地知名人士作为督学,开展教育政策咨询、教育质量监测、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同时,接受教育督导部门的管理、指导,解决了督学兼职教育行政管理和教育督导,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使教育督导更加公正、公平,更具权威性,不断优化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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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主办 北京国人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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