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机构改善条件 统筹协调务实工作

作者:王明辉    

近几年来,在云南省、玉溪市教育督导委(团)和区政府的支持、重视和指导下,玉溪市红塔区教育督导室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的原则,不断开拓创新,积极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督导工作,顺利完成了迎国检、省检,政府教育督导、学校督导复评、检查等评估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一、督导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红塔区教育督导室成立于1992年,经历了从规模小、人员少到规模大、人员全,从基本闲置到正常运行、从条件简陋到设备完善、从工作被动到工作主动、从无所为到有所为、从无工作制度到制度建立的发展变化过程。

2010年以前,督导室可谓极其惨淡。一是人员少。有时只有1个工作人员;二是人员年龄大。大部分来督导室的不是退休前的教育局工作人员,就是从一线退下来的55岁以上的老校长。三是人员信息技术水平不高。来督导室的老同志不会操作电脑,很多与信息技术、电脑使用、上报的相关工作需要其他科室帮助完成,工作效率较低。四是办公条件简易。当时督导室仅有1-2张办公桌、1个档案柜和1台老电脑,办公条件十分有限。五是工作机制不健全。表现在体制不建全,制度不够完善,工作常处于应付状态,很多工作难于有效开展。所以,很多人说,督导室就是养老、等待退休的地方。

2010年以来,红塔区以“两基”迎国检为契机,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为做好“两基”迎检工作,将督导室提到重要的工作地位,把迎国检的具体组织工作安排到督导室,在调整和增加督导室工作人员的前提下,单独拨款50万元用于红塔区教育督导室“两基”迎国检的工作经费。2011年,红塔区为迎接省教育督导先进县评估,政府又单独拨款41.5万元用于督导室迎省检的工作经费。2012年区政府按照《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为使红塔区常规教育督导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又单独拨款10万元作为2012年督导室常规督导评估工作经费。

由于政府重视,人员、资金到位,督导室工作环境有了很大改观。具体表现在:一是机构建立健全。按市编委文件通知要求,已核定“红塔区教育督导室”机构为副科级;区督导室草拟,区政府出台了《红塔区教育督导制度(试行)》《红塔区教育工作督导实施办法(试行)》和《红塔区教育督导评估细则》,进一步落实了各乡、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教育工作职责。同时,2013年以区政府的名义聘任了35名红塔区区级教育兼职督学,下发了《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红塔区第三届区级督学的通知》,制定了督导室工作职责,为今后红塔区开展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办公条件显著改善。重新调换了办公室,配置了三套新的办公桌椅、三套新办公电脑还配置了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打印机、档案柜、数码相机、办公用品等,使督导室功能齐全,能够开展各项督导工作。三是人员齐全,搭配合理。除局领导负责督导总体工作外,督导室实际工作人员为3人,其中督导室主任1名,曾在基教科工作17年,熟悉中小学和幼儿园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办学模式等工作程序;计算机专业教师1名,擅长电脑操作、表册制作、打印复印等工作程序,能够熟练开展计算机业务方面的相关工作;档案资料人员1名,熟悉学校义教档案和学校管理,能够完成档案资料的整理、分类、撰写、汇编工作。四是经费保障到位。在前期迎检工作的促进下,区政府决定,从2012年起每年从财政拨付10万元专款用于红塔区教育常规督导评估工作经费,为红塔区的教育评估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二、几点做法

(一)健全督导机制,完善工作制度。为搞好教育督导工作,红塔区建立了教育督导制度,完善了督导工作机制。近几年来,红塔区督导室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努力探求适合区级教育督导的评估工作机制。督导室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先后制订了《红塔区教育督导制度(试行)》《红塔区教育工作督导实施办法(试行)》《红塔区教育督导评估细则》(督政)、《红塔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红塔区现代教育学校评估实施方案》《红塔区小学社团活动督导评估体系》(督学)等一系列督导评估方案,并积极开展小学社团活动督导评估工作,促进了学校社团活动工作的规范和落实。

(二)积极组织开展督导迎评工作。在“两基”迎国检和省政府对县区教育督导评估期间,督导室在全面了解、熟悉迎检工作程序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开展各项迎检组织工作,例如:组织开展全区各乡、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培训,确定各部门联络人和具体负责人,建立各部门工作联系制度,确保乡(街道)、部门教育督导迎检工作克期完成;同时,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内相关学校的总体培训工作,将相关迎检工作安排到学校,再督促学校将工作分解到各个工作面和负责人,形成一环扣一环的工作局面,使全区教育评估工作在一个核心指挥下全面有序展开。

(三)督导室加强检查、督促、指导工作。迎检期间,在安排布置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督导室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深入到乡、街道、职能部门和学校检查、指导工作进展情况,如发现工作进程慢、工作不规范、人员不落实、责任不明确、资料不健全等现象,就及时给予纠正、规范和指导,通过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的工作,使各单位部门和学校能够按工作要求按期完成迎检任务。

(四)成立督学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督学责任区。争取区政府和教育局的支持,督导室制定了《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区建立了教育督导网络,打造了覆盖区、乡(街道)和学区的三级教育督导网络体系(区教育督导室—乡(街道)教育督导机构—学区教育督导室),实现了教育督导工作全覆盖。一是在各乡(街道)聘任1名兼职教育督导员(文教中心主任),负责本乡(街道)的教育工作自查和督导检查工作,全区共聘任11名兼职教育督导员;二是以中小学、幼儿园学区为中心,在中小学学区设立了8个督学责任区,在幼儿园设立了3个督学责任区,一个学区一个(小学4个,初中4个,幼儿园3个),共11个督学责任区,聘请35名责任督学。最终形成了“区级有督导室,乡(街道)有责任区,学区有责任督学,学校有督察员”的教育督导网络体系,组成督政与督学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督学队伍,实现了“划片到人、督导到校、及时反馈、推动发展”的督导目标。责任区督学按照“依法监督、正确指导、及时反馈、深入调研、合理建议”的工作方针,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开展督导工作。同时,用制度规范督导程序,用程序规范督导工作,使教育督导工作不断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五)积极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不断提高办学(园)水平。督导室制定了《玉溪市红塔区现代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红塔区中小学社团活动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督导室根据《红塔区中小学、幼儿园现代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规划表》(2012—2014年)和《红塔区中小学社团督导评估通知》,分三年按计划在全区小学、初中、幼儿园开展督导评估工作。督导室每年年初向受评学校下达督导评估通知,受评学校需按要求做好自评准备工作,督导室组织专家评估组对学校进行督导评估,认定合格和基本合格学校。学校评估结束后,督导评估组向学校教职工反馈意见,肯定成绩,提炼经验,指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区督导室建立督导评估结果公报制度,将督导评估结果进行通报。经过几年的督导评估,学校办学条件不断完善,管理水平和质量效益不断提高。

几年来,红塔区在建立健全督导工作机制、完善队伍建设方面进行了不断的努力,但需要努力完善和学习借鉴的方面还很多,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全面开展还需继续探索。在今后的工作中,红塔区将结合云南县区边疆少数民族较多的情况,从实际出发,认真按照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要求,在省、市教育督导委办的指导下,查找差距,提升督导水平,学习省内外的先进经验,坚持不懈地探索新方法,与时俱进,勤奋努力,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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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主办 北京国人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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