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区督导工作的尝试与探索

作者:周冰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从2013年下半年起,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了督学责任区制度。一年多来,在督学责任区建设工作上,科学谋划、精心部署、大胆创新、不断探索,结合全区教育工作实际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一、深化认识——着力在“科学谋划”上出新招

东西湖区高度重视督学责任区的建设,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多次就该项工作作出明确的指示,并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区教育局也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对督学责任区建设、责任督学的选聘等工作进行专题布置和研究。该区在深化认识和科学谋划上大做文章:一是成立领导专班,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二是指派一名副局长主管此项工作;三是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门制定下发了《东西湖区督学责任区管理办法》(东政督[2014]2号)文件;四是出台了《东西湖区教育局关于建立督学责任区的实施方案》。督导室通盘考虑,全面布局此项工作,使得全区督学责任区建设呈现出规划早、起步快、运行稳的良好态势。

二、组建队伍——着力在“能力素质”上严把关

在组建队伍上,我们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在能力素质上严把关,认真选聘好督学队伍。一是调整并充实了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组成人员;二是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任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局、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城建局、区人社局、区编办、区卫计委、区公安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任委员的区教育督导委员会;三是开展了区级督学换届工作;四是与区教育局学区制改革相结合,划分了8个督学责任区。

2013年10月,我们从26位区人民政府督学中选聘了8位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并在基层有一定威信的教育工作者担任责任区督学。这些督学中有教育行政部门的干部和教研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有中小学校长,也有退居二线的老当益壮的教育工作者。在8位督学中,有特级教师1人,市学带1人,有高级职称的5人。这支既年富力强、充满活力又敬业务实的督学队伍的建立,为我区督学责任区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了坚强的队伍保障。

为了进一步提高责任督学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督导室本着自主学习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抓好督学的培训学习工作。今年督导室开展了四大主题方面的培训活动,分别由分管副局长、局长、资深督学、教育专家对责任督学进行了专题培训。督导室还结合东西湖区实际印发了自学材料及学习书目供责任督学开展自学和研究。

三、建章立制——着力在“规范运行”上保质量

为确保全区督学责任区工作能够扎实稳步推进,同时也便于武汉市对东西湖区督学责任区工作进行统一组织、调度、监督和考核,督导室根据省、市指导意见,制定了《东西湖区督学责任区管理办法》(东政督[2014]2号)、《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建立教育督学责任区的实施方案》(东政督[2014]3号)。方案中对督学责任区的划分和建立、组织管理和岗位设置、督学聘任和职责、工作实施和程序、考核与奖惩及责任与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同时制定了《关于对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的考核办法(细则)》。制作、下发了“督学责任区公示牌”,将责任督学的照片、联系电话在全区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门前公示。

着力坚持和落实五项制度:一是专人负责制。每所学校配备1位固定督学,责任到人。二是现场反馈制。责任督学及时反馈指导,明确整改要求。三是月末汇报制。每月底,责任督学向教育督导机构汇报工作情况。四是学期总结制。每个学期末,责任督学向学校提供阶段性诊断报告。五是年度考核制。督导机构每年考核责任督学工作情况,根据工作实绩实施奖惩。

四、发挥作用——着力在“服务大局”上见成效

一年多来,责任区督学同各学校建立了“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尊重”的工作关系,完成了“任务对接、问题对接、举措对接、评价对接”的工作任务,使全区督导工作开展得井然有序且富有成效。

一是做好规定动作。自督学责任区建立以来,区督导室根据市区督导部门的年度工作安排,并结合区教育局全年工作计划,制定出责任督学月度工作重点。责任督学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自责任区学校的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下校安排。二是落实自选动作。区督导室要求各位责任督学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各自自身优势,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诉求,按需督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有的责任督学长于教科研,有的是课堂教学的专家,有的有丰富的体卫艺工作经验,有的是教育管理的行家里手。三是服务中心工作。区督导室要求各责任督学积极主动配合区教育局,对一些阶段性的突击任务、中心工作、重点活动给予全力支持,并发挥了重要作用。如配合党群部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配合监审部门开展规范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等等。目前,全区督学责任区已经基本完成了督学责任区岗位人员配置、组织机构和基本制度建设等工作,现已建立区级督学责任区8个,聘任专兼职督学8人,基本实现了对全区中小学、公立幼儿园的全覆盖。督学责任区制度的实施和督学责任区的建立,使教育督导机构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工作内容和范围进一步深化和扩展,对学校的监督、指导和服务等工作职责职能进一步强化和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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