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教育部-中国移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

史宏峰工作坊

作者:史宏峰     来源: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     2018-03-01

史宏峰,女,满族,1972年10月出生,无党派人士,正高级教师,大学文化。现任凉城县教育局副局长兼课改教研室主任。

1988年9月——1991年7月 在乌盟师范学校读书;

1991年9月——1993年7月 在凉城县东十号乡沙乎子小学任教;

1993年9月——1998年8月 在凉城县民族小学任教;

1998年9月——2000年7月 在凉城县民族小学任副教导主任兼语文教师(其中1997年——2000年,参加全国成人自学考试并取得法律专业大专学历)

2000年9月——2005年8月 在凉城县第二小学任副校长兼语文教师(其中2001年——2004年,中央党校行政管理本科毕业);

2005年9月——2008年2月 任凉城县第二小学校长;

2008年3月——2015年7月 任凉城县教育局副局长兼凉城二小校长;

2015年8月—— 现在 任凉城县教育局副局长兼课改教研室主任;

2009年7月——2009年10月 参加乌兰察布市第六届中青年班培训;

2010年10月——2010年12月 参加乌兰察布市第七届中青年班培训;

从教27年来,多次荣获自治区、市、县优秀教学能手,市县优秀教师、骨干教师,自治区、市首届学科带头人,市青年科技带头人,凉城县十佳青年、名牌教师等多项荣誉称号,2003年被授予“全盟首届科技奖”,2007年被授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两次被市委政府评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010年被聘为中国教育学会“十一五”全国科研规划重点课题“班主任专业化”课题组专家。2010、2011年连续两年被内蒙古人事厅聘为自治区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2012年被市政府授予“五五普法” 先进个人, 并荣获自治区“三八红旗手”。 2016年被市政府授予“六五普法”先进个人,同年被市教育局授予“课改引路人”,并于12月被评为“正高级教师”2017年被市政府授予“市级劳模”荣誉称号。

任职以来,先后当选为乌兰察布市第一届工会代表、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市政协委员,凉城县第六届政协委员、第七届政协常委。在任市政协二届、三届委员期间,三次被评选为优秀委员。

在担任凉城二小十年校长期间,学校曾获得自治区绿色学校、自治区绿色环境友好学校、自治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自治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自治区优秀少年文学社团、自治区红旗大队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市法制教育宣传基地、市级课改试点校。多次承担市、县现场会。师生在各级各类竞赛活动中屡获殊荣。2012年,学校被教育部授予首批全国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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