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课程教学改革,提升乡村教学质量

“领导课程教学”是《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规定的校长第三大专业职责。《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规定的管理职责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出了“建设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提供便利实用的教学资源”的具体管理任务要求。本模块旨在帮助校长更新课程教学知识,提升课程教学领导力,推动农村学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友情链接

服务热线
400-811-99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主办  北京国人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运维  

京ICP备10030144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811号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