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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 顺势利导 综合施策 奋力开创广东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新局

教育是党之大计,国之大计;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来,广东省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立足于本省实际,着眼于长远发展,制定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党中央和省委的总体工作部署,广东省教育厅主动作为,积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统筹,加大资金投入,优化政策制度,强化监督落实,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优先谋划、优先保障、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际需要,开创了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新局面,有效提升了全省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师工作的领导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师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印发《全省高校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高校党建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教育系统加强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行动计划(2019-2021年)》等系列文件;重视吸收青年教师、留学归国人员、教学科研骨干人员入党;向民办高校选派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并兼任督导专员。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加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推动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设立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全省公办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配备达96.24%,完成了1.3万名党支部书记年度轮训。

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标准和第一要求,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加大师德先进表彰力度,将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特级教师列入省级表彰项目清单管理,2018年省委、省政府在教师节隆重表彰了1757名“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特级教师”,2019年全省有29个集体获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41人获“全国模范教师”,81人获“全国优秀教师”,5人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个人”,9人获“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强化师德宣传教育,每年9月积极组织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举办系列师德征文和微视频征集活动、师德论坛和专题辅导讲座等,出版优秀师德征文集,弘扬新时代师德新风尚,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准则。加强师德基地建设。加强师德监督与违规行为处理,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治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极个别教师严重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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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发展

全面振兴教师教育,构建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一体化的教师教育体系。推进广东“新师范”建设,提高师范专业生人均拨款标准,将省属高校师范生拨款系数提高到1.25;构建教师教育发展共同体,11个师范院校与21个地级市携手共创“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强化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培养,立项建设122个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完善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依托高校建设了10个省级中小学(含中职)教师发展中心,加快推进150个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目前已获当地政府同意或编制部门批复的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有120个,已挂牌成立76个,已陆续开展中小学教师、校(园)长培训的有70个。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培训,推进开展分层分级分类递进式培训,省级按2%的比例开展教师示范培训,市级按10%的比例开展骨干教师培训,县级落实教师全员培训。2012年以来,省级教育发展专项“强师工程”项目资金中,每年安排约2亿元专项经费用于开展中小学教师省级示范研修培训。持续推进教师提高学历层次,将教师学历层次作为教育现代化评价的重要指标;启动实施幼儿园教师学历提高计划,用2~3年的时间,将5万名左右幼儿园教师学历提高至大专;支持各地对提升学历教师给予一定学费补助。注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名教师、名校长的培养力度,设立了476个名师工作室,以“师带徒”模式指导地市3500多名骨干教师专业发展。新增高校“珠江学者”390人(其中特聘教授125人,讲座教授83人,青年学者182人)。

四、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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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农村学校教师队伍薄弱的问题。拓宽优质师资补充渠道,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2018年起将退费标准从原来每人每年6000元提高至8000元,其中特殊教育、艺术专业毕业生和研究生提高到12000元。该政策自2008年实施以来,已为农村学校补充近5万名合格教师,并且有98%的教师期满后继续在当地任教;2018年起组织实施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省财政为每人每年安排2万元培养经费(研究生3万元),由培养院校按照地方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精准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专业化的学科教师,已招录本专科师范生和教育硕士研究生近5000人在校培养;启动实施“银龄讲学计划”,由地方根据实际需求设岗招募优秀退休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讲学,提高农村学校教学质量,省财政为每人每年安排2万元工作经费。大力提升农村教师素质,组织开展乡村教师省级专项培训,实施“三区”教师全员轮训计划,用三年时间对35个“三区”县(市、区)26.8万名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名教师、名校长送教下乡行动,充分发挥名教师、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辐射带动了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推进城乡教师一体化发展,全面推进中小学校长、教师县域内定期交流轮岗刚性约束机制,2019年全省5.2万名校长、教师参与交流,占公办中小学教师总数的7.4%,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数的11.78%,交流教师中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占20.77%,有效促进了县域内教师的均衡配置。

五、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

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由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总量内,统筹调配各校编制和岗位数量,完善教师岗位管理,加强教师考核评价,努力实现教师从“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目前全省122个县(市、区)均出台了实施方案,有101个县(市、区)重新核定教职员编制,84个县(市、区)重新核定县域内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95个县(市、区)开展了教师考核竞聘,转岗或分流了2.6万人。推进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组织开展高水平大学人事制度改革;落实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向高校下放教师职称评审权,全省已有139所高校完成制度文件的备案工作,102所高校完成改革后首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优化教职工编制管理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实施办法》,探索实行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单列管理、专编专用机制,建立省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专户,并调整20个地市的中小学教职工控编基数,督促各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市域动态调剂、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对县域内盘活用好教职工编制要求,推动编制资源向中小学倾斜并在各地市、各县区合理配置;明确对年级学生数达不到标准班额的乡村小学、教学点按照每个教学班配备2.4名教职工的标准核定编制,优先保障兜底性、基础性用编需求,对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和创新管理机制提出若干举措,提升编制使用效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督导检查,在省政府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中,把落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任务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在评价指标体系中分值占比最高,达到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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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水平

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联动长效机制,将统筹提高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水平作为审批各地机关规范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工作的前置条件;明确中小学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比对口径,要求各地在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要统筹考虑中小学教师;加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持续给予经济欠发达地区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资金支持,2009年以来省财政已安排了奖补资金102.68亿元。提升农村教师待遇,2013年率先全面建立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补助标准逐年提高,从人均每月不低于500元提高至不低于1000元,2013年以来,省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163.93亿元,惠及33万农村教师;利用世行贷款项目,建设边远地区教师周转房,规划建设18.2万平方米,总投资4.55亿元;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奖励表彰等方面加大对农村学校一线教师政策倾斜。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关心和支持教师工作生活,想方设法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工作负担,不断提升教师的荣誉感、幸福感和获得感,为教师创造舒心从教、静心从教、安心从教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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