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主办
服务热线:400-811-9908    帮助中心
首页>正文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一期全省督学能力提升培训集中面授的通知

甘教督函〔2016〕11号

各市(州)教育局:

第一期甘肃省督学能力提升培训集中网络培训已顺利结束。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省督学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甘教督函[2015]32号)安排,省教育厅决定,2016年4月以送培到市州方式组织开展集中面授培训。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1.帮助学员解决在网络培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学员与专家深入对话、研讨交流、现场教学等形式,答疑解惑,学以致用,进一步提高督学开展教育督导的实践能力与研究能力。

2.培养地方骨干督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围绕新时期对督学的能力与素质要求,重点发现、培养一批地方骨干督学,引领本地区教育督导工作。

二、培训对象

第一期甘肃省督学能力提升培训网络培训合格学员,共1633人。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本次集中培训是网络研修的必要补充,以“补短板、破难题、重实操、育骨干”为宗旨,培训内容设计上注重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专家引领与个人反思相结合、个人能力提升与推动本地教育督导工作相结合。

(一)主题讲座。针对学员网络学习过程中的疑难问题,邀请国内知名教育督导专家、学者深入解读,剖析重点、破解难点问题。

(二)交流研讨。针对网络研修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向专家请教,与同行分享,在研讨中凝聚行动共识。

(三)案例教学。在专家指导下,遴选各地督导工作特色案例组织案例教学。围绕督导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分享地方经验,由专家进行分析提炼、总结评论。

(四)答疑指导。针对日常督导工作中存在的疑问和培训中的困惑进行答疑指导。

四、组织管理

(一)组织实施。此次培训由省教育厅统一协调,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配合,委托兰州市、天水市、庆阳市、武威市、张掖市、临夏州等6个市州教育局具体承办。各市州教育局负责组织本市州培训人员到集中面授指定培训点参加培训,承担集中面授的市州提供集中面授培训场地、培训设备及安排食宿等,负责培训日常管理,参加培训的其他市州管理人员协助培训管理等工作。

(二)教学管理。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成立培训教学工作小组,负责集中面授教学,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网络研修各班班主任与指导教师全程参与面授培训,收集有关问题,组织研讨交流,积极协助完成培训相关事宜。

五、培训地点及时间安排

1.jpg

六、有关要求

1.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督学集中培训工作,按照分配名额组织培训学员,按期参加集中面授。承担集中培训会务的市州要确定一名培训负责人,负责集中培训组织管理工作;各市州培训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市州培训组织管理等相关事宜。

2.集中面授参训人员培训费、食宿费由各市(州)、县(市区)分别承担。培训费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统一收取,用于支付授课专家及管理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授课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等相关费用。培训费具体标准按照培训实际支出核算确定。

3.参加第一期甘肃省督学能力提升培训网络培训学员共1680人,其中2人未按期参加网络研修,45人网络研修培不合格(具体名单另行通知),以上不合格学员将不参加此次集中面授。

4.为了增强集中面授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省教育厅将于3月份通过网络开展网上研修问题征集活动,对学员在网上研修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专家在集中面授培训时进行集中答疑和指导。请各市州组织参训学员在3月1-20日期间,登陆https://wap.umu.cn/ssu_mYmcd25填写网络研修问题征集问卷。

5.承担集中培训的市州要确定一名培训负责人和联络人,于3月10日前上报至省督导办,将电子版发到lizheng@lzu.edu.cn。3月下旬省教育厅将召集以上人员对集中面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6.各市州培训报名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李 政 电话:0931-8720031 E-mail:lizheng@lzu.edu.cn

宋伟钢 电话:0931-8283154(传真) E-mail:906146890@qq.com

甘肃省教育厅

2016年3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主办  北京国人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运维  

京ICP备10030144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811号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