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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若干思考

“倡导富强 、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三个倡导”是全党全国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的十八大重大理论创新之一。“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党的十八大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而作出的决策部署。形势在不断发展,实践在不断深入,理论在不断创新,坚持“三个倡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任务日益突出,其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日益凸显。

一、“三个倡导”为进一步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明了正确方向,而不是这一战略任务的完结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战略任务。继而,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2009年9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都一再强调并不断作出新的阐发。在2006年11月第八次文代会、第七次作代会,2008年1月1日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2008年1月29日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2008年10月全国抗震救灾总结表彰大会,2011年7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等场合,胡锦涛同志就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

我国学界围绕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特别是在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进行了长达数年的探索,取得了一批成果,达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共识。据不完全统计,主张以一个范畴或一个词语表述的有9种:发展、公平正义、以人为本、共同富裕、普遍幸福、“三个代表”、正义(或公平正义)、和谐(或社会和谐)、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等。主张以两个范畴或两个词语表述的有2种:人道共赢、互惠互利;主张以三个范畴或3个词语(包括句式)表述的有7种:民本、人道、共赢;和谐、平等、以人为本;为公为民、团结互助、和平和谐;以人为本、共同富裕、公平正义;共同富裕、公正民主、人本和谐;以人为本、和谐、幸福;以人为本、平等互助、实现人和社会全面发展。主张以四个范畴或四个词语表述的有46种,其中有代表性的为8种: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人权、道德、法制、和谐;发展、赋予、民生、文明;人本、和谐、幸福、持续;和谐、公正、仁爱、共享;民主、平等、公正、互助;民主、平等、集体主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主张以五个及五个以上范畴或词语表述的有多种,其中有代表性的为10种:尊严、自由、正义、和谐、仁爱;自由、民主、平等、公正、和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民生、富强、公正、和谐、自由;民主、平等、自由、服务、人权;人本、公正、仁爱、和谐、共享;仁、义、礼、智、信;以人为本、公平正义、共同富裕、民主法制、科学文明、和谐共生;以人为本、以和为贵、以法为基、以公为善、以劳为美、以家为安;可持续发展、民主政治、公平正义、社会和谐、以人为本、人的全面发展。这些主张和建言关照了“本质要求、合法理据、构建原则、特定功能、实践基础”等,为科学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丰富素材,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在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炼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学界同仁体察到了这一工作看似容易,实则很难。要构建起一个得到普遍共识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系,需要具备诸多条件。正如李长春同志所言:“在征求意见和起草调研过程中,一些同志建议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概括,提出简明扼要、便于传播践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件起草组进行了深入调研,多方听取意见,委托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题研究,梳理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种表述。从调研情况看,概括出能够得到广泛认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在李长春同志讲此番话直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一年多的时间里,包括学界政界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继续进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炼工作,并在破解这一重大课题上对党的十八大抱以热切的期待。党的十八大深孚众望,郑重地将“三个倡导”写入了大会报告。 

“三个倡导”明确了三组共12个价值范畴,这“24个字”价值范畴提出来后,学界给予了高度评价。有的学者说:这“24个字”12个价值理念“作为美好的价值目标,展现着人们为之奋斗的前景与指向,激励着人们奋勇前行;作为基本的价值尺度,为人民提供了衡量各项建设事业得失成败的重要依据,引导着社会的发展航向;作为明确的价值范畴,确立了党和国家、全体社会成员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有的人士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高度概括,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总的奋斗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属性和应有之义,是人民对于社会发展的共同诉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中国公民应当树立的基本价值和应当遵循的根本道德准则。有的同志则认为,“党的十八大报告用24个字覆盖全国各方面意见、反映现阶段全国人民最大公约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笔者认为,不宜据此觉得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工作可以告一段落了。细心体会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这一部分内容的表述,不难得知,党中央对这一重大理论问题是持建设性、导向性、开放性态度的,既是阶段性总结,又是从一个新的高点出发,既是对集体智慧的集成,又是对集体智慧新的激发。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党的十八大报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仍然持开放的态度”,“伴随着文化的发展进程,必须不断丰富价值观的内涵”。“‘三个倡导’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范畴,另一方面也进一步明确了提炼、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原则。我们要大力弘扬这些思想、理念和精神,在凝聚全社会共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炼、概括更为简洁、更为有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的提出,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积极思考,在理解上出现了不同视角,在诠释上出现了不同表述,其中有表达方式有异、精神实质相同的情况,也引发了新思考,开辟了学理探研的新空间。施芝鸿阐释道:“三个倡导”,“这个表述是分别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而进行的。从国家层面看,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社会层面看,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从公民个人层面看,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毛泽东一再强调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这三个层面的社会主义价值观的表述,也体现了同样的思想方法。在这个基础上,有利于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7]公允地讲,这一阐释具有相当程度的权威性,亦是学界许多同仁的共识。笔者在基本认同这一阐析的同时,也觉得有值得商榷之处。对应于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同样亦可对应社会,对应于社会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照样亦可对应国家,况且,要将国家与社会严格地区分开来,对于大多数民众来说要多费周折。学者刘进田的阐释为,“‘三个倡导’中的第一个倡导,指明了社会生活四大领域的价值目标。经济领域的价值目标是富强,政治领域的价值目标是民主,精神领域的价值目标是文明,社会领域的价值目标是和谐。经济富强、政治民主、精神文明、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诸生活领域的基本价值目标取向。‘三个倡导’中的第二个倡导是第一个倡导的深层本质。也就是说,第一个倡导是社会基本生活领域的体现,是外在价值,其深层的内在价值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诸价值。第一个倡导与第二个倡导之间的关系是表与里、外与内的层次性关系。‘三个倡导’中的第三个倡导,是对个人提出的道德观念和道德准则价值要求,是前两个倡导得以实现的主体性和道德性保障。‘三个倡导’中的第二个倡导作为深层价值不仅统摄着第一个倡导,也统摄着第三个倡导。第二个倡导保证了第三个倡导具有现代性特质。”在学界对“三个倡导”的诸多理解阐释中,这一分析颇具特色,值得商榷的地方主要在于其自洽性,将经济、政治、精神、社会归属于社会生活四大领域,“第二个倡导”与“第一个倡导”为里与表、内与外的层次性关系,“第二个倡导”是其他两个倡导的统摄等,这些判断分析的自洽性和学理性确实值得商榷。韩振峰认为“第一个倡导”是立足于国家层面,“第二个倡导”是立足于社会集体层面,“第三个倡导”是立足于公民个人层面。而戴木才和彭隆辉二位同志的理解是,“第一个倡导”集中体现了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在追求实现的现实价值目标,“第二个倡导”集中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应当追求的理想价值属性,“第三个倡导”集中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公民应当遵循的基本价值准则。[12]徐显明则解析道,“第一个倡导”是中华民族共同的理想,“第二个倡导”是制度的价值沉淀,“第三个倡导”是中华民族共同的道德。这些理解和阐释的差异是明显的。对此,笔者在受到启发的同时亦心生担忧,过多的发散式诠释会影响人们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三个倡导”的精神实质。 

由上,可以得出的基本判断是,对“三个倡导”进一步作深入科学的把握和阐析,进一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内聚式而非发散式的提炼,仍然是学界同仁一项长期的重要责任。 

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准,进一步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我国学界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和提炼视角是多样的。有的着眼于社会主义本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有的着眼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价值的现代化,对西方乃至人类文明成果的吸收;有的着眼于“人民要什么”与“要人民干什么”的一致性,考量这一价值观体系的培育践行的主体;有的着眼于国家、社会、公民三大层面的价值规制和价值追求;有的着眼于学术学科方法,讲求范畴概念最大限度的包容性和解释力。这些着眼点各有道理,各有长处,是进一步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益资源。 

笔者认为,“三个倡导”所提出的三大层面12个价值范畴仍有做再归纳再凝练再聚焦的空间和需要。这一再归纳再凝练再聚焦的工作一定是内敛式,而不是发散式的。如果按照追求所谓“全面周到”的思路去做,就会长久处在争辩之中,这对巩固和发展党的十八大的理论成果大有害处。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进一步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四方面内容,不宜抛开由这四方面内容组成的严密体系另搞一套。进一步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对这一体系精神内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的更凝练更精准更深刻的揭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幼稚而错误的,因为它们是同生共存的有机统一体。需要指出的是,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必简单地一一对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四方面内容,但基本对应是必要的,否则,很难判定提炼出来的一系列价值观范畴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什么不可分割的内在关联。 

我国古代传统价值理念多用单个汉字表述,如我们耳熟能详的“仁义礼智信”,有的学者提炼出“忠孝义勇和”,笔者也曾概括出“恕节廉耻勤”。当今的人们很少选用单个汉字来表述价值观念,其中的主要原因在于,由单个汉字构成的传统范畴在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有其固有的含义和指向,如果沿用,必须做现代性的转义,这一现代性转义的语言表达又不是单个汉字所能胜任的。 

关于价值观念的表述语可以而且应当是多样的,关键在于简约、准确、明晰通晓且非歧义性。例如,我国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表述语为: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这种动宾结构的表述语相当明晰,自洽性强,而且好懂好记。用四个汉字两个词汇组成的表述语自然可以选用,但该类型的表述语往往会引起两个不大不小的麻烦。一是两个词汇的含义可能不在一个层面上,如有的城市精神中有“爱国诚信”的表述语,爱国与诚信当然关系密切,但爱国偏重于政治要求,是一个政治伦理规范,诚信偏重于道德要求,是一个社会人际伦理规范,两个词汇搭配一起要费不少再解释的功夫;二是在译成外文向世界传播时会遇到困难,与西方相关事物的文字表达习惯有较大差异,如硬译,会造成国外人士难以理解。     “三个倡导”选用的是由两个汉字组成的词汇,这对于广大公众而言,最易理解最易记忆,也易于传播推广。下面,笔者依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成框架,以“三个倡导”的精神实质为指导,试着做再提炼。

相对于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这里的马克思主义是广义的,包括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由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一灵魂,可否提炼出一个价值范畴——科学。自五四运动以来,科学与民主的理念由西方传入中国,马克思主义作为一面科学旗帜,指引着先进的中国人领导中国人民建立了新中国。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最深刻最鲜明的特质在于其真理性,具有空想社会主义等思想体系所不可能具备的科学性。“科学”自然包括关于大到宏观、小到微观的物质世界的真理性认识,包括对人的思维精神活动的真理性认识,还包括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真理性认识,这是一种科学的世界观、一种科学的人文精神、一种科学的价值诉求和价值理想。从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特质中,人们体察到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价值意义,认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过程中必须始终要高举这面科学的旗帜。 

相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这面旗帜,可否提炼出一个价值范畴——幸福。“三个倡导”的第一个倡导中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四个价值范畴是与党的基本路线中关于奋斗目标的表述相对应的。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为把我国建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党的十五大报告、十六大报告中依然使用“富强民主文明”三个词汇作定语。2003年,在防治非典的过程中,一个价值理念迅速为全党全社会全体人民所接受并强化——和谐。2006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党对“和谐”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该《决定》最后号召:“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至此,“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一直作为一整套词语使用,从党的十七大报告到党的十八大报告都是如此。富强对应经济领域、民主对应政治领域、文明对应精神领域、和谐对应社会领域,按照党的十八大作出的“五位一体”新的总布局,与生态文明建设应当有一个对应性的价值范畴。有的同志会认为,“和谐”范畴可以一词司两域,既对应社会领域,又对应生态文明领域。笔者认为,“和谐”作为一个具有哲学高度的元典性范畴,其解释力适用性大得不可估量,故不宜泛用。“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这一战略要求和重要论断中使用了“永续”一词,笔者以为,以“永续”对应生态文明建设或生态领域是适宜的。笔者还由此产生一个预想——在新中国成立100年之时,就是把中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永续”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之际。鉴于本文旨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内敛式的再提炼,笔者主张用“幸福”这一范畴对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党和政府的全部实践、各族人民的所有实践,无不是为了谋求包括全体中国人民在内的人类福祉,“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永续”亦可以归结为“幸福”。

相对于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一精神动力,可否提炼出一个价值范畴——鼎新。较之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其他三个方面内容,用一个价值范畴对应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难度更大,需要对着两个精神深义的共同点进行综合提取。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民族,是每一位公民的天职,而我们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者,在当代中国,我们所恪守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蕴意更加丰富,与我们在国际关系中弘扬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有着高度契合。中国人民更加热爱和平,更加渴望发展,更加愿意同各国人民一道为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而不懈努力。求好求新求变,是人类的共同期愿,我们所秉持的民族精神与之息息相通。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所具有的“鼎新”蕴意不言自明,用“鼎新”直接对应时代精神,这不难达成共识。

相对于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一道德规范,可否提炼出一个价值范畴——厚德。“三个倡导”中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大体可归入“厚德”这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元典范畴,其缘由不再赘述。

“科学、幸福、鼎新、厚德”这四个价值范畴的提炼,一是中国特色鲜明。鼎新、厚德原本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原创性的价值观念,融化在中华民族的血脉中。在当代中国,鼎新、厚德被赋予了与时俱进的现代性,成为具有深厚社会根基和弥久历史传承的价值导引。二是对人类文明发展具有普遍意义。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的科学旗帜,是指引人类彻底解放、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旗帜。包括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在内的幸福诉求,是中华民族、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景,始终高举造福人类的旗帜,才会赢得正义,赢得世界,赢得未来。三是解释力强。这四个价值范畴是高度抽象的产物,集成性强,同时又具有极强的解构性。这四个价值理念同时融通在政党、国家、政府、社会、制度、公民、国际关系等诸多领域,具有强大的统摄力和解释力。四是较之于“三个倡导”概括的12个价值范畴,这四个价值范畴更集约更简明一些。 

鉴于“科学、幸福、鼎新、厚德”这四个价值范畴的形而上性,还需提炼出与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社会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制度根本要求和理想诉求相对应的价值观念,如“民主、公正、和谐”等,但不易补充过多,考虑各方面因素,限制在8个价值范畴为宜。 

三、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充分依靠和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一直是党的文献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关键词,然而,在现实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人民是谁、群众是谁、人民群众是谁,并不那么容易区分清楚。领导干部是不是人民?党员是不是群众?领导干部确属人民中的有机分子,大多数党员属于党内群众。在党的十八大部分修改并通过的《党章》中,我们可以见到“中国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16]等提法和规定。党员是人民的一员、党内群众的提法在中国共产党党章中由来已久,其渊源尚可追溯到列宁斯大林时代。     人是不同于自然界、不同于自然界其他生物的“类”的存在物,人之所以成为万物之灵长,在于从事劳动进而摆脱了纯粹动物的生存状态。人是由劳动而聚起来的集合体,组成这个集合体的是单体的人。“用抽象的东西来偷换具体的东西,这是革命中一个最危险的错误。……就是欺骗人民。”在马克思主义的语境中,“人”(或“人民”)并非指一切人,亦不指少数人,而是指最大多数的人。只有当人民群众的先进阶级——无产阶级(工人阶级)及其先锋队——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人民群众在解放全人类(包括归属资产阶级的人们)的同时解放自己之时,全体的人才有了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现实可行性。在党内存在数量众多的党员群众,这一事实决定了“人民群众”区分标准是绝对和相对的统一,是形式逻辑判断和辩证逻辑判断的统一。笔者尝试着提出两个简易的区分方法:其一,以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为区分参照。由人民授权而掌握各类各级资源的党组织、政府机构、军队、企事业和社会组织等机构的服务对象即人民群众;其二,以多数与少数做为区分标准。经人民授权而掌握各类资源的人毕竟是少数,没有直接掌握资源支配运作权的多数人即人民群众。做这样区分的大前提是党员、干部、管理者等均属人民范畴,他们与普通大众处在一个同质同构框架内。反复告诫党员、干部、管理者自己是人民群众的普通一员,有益于党员、干部和管理者们不忘本、不离根;反复强调党员、干部、管理者们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公仆,有益于党员、干部、管理者以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

从上面的辨析中可以引申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和核心之分。人民群众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党员、干部与广大人民群众同居主体地位,但前者的作用和行为绝不等同于后者。各级党组织负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织领导,全体中共党员、干部则是引领者、先行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成功与否,首先取决于党员干部核心作用发挥得如何。 

“‘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作为思想之精髓的价值观的培育和实践决不可在纯粹的思想领域内封闭循环,“思想本身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思想要得到实现,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这是一项繁复的大系统工程,是一项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领域,贯穿其全过程的宏大工程。要让最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自愿地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认可其主体地位,履行其主体地位的责任,享受由此而得到的切实好处,处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核心地位的党组织、党员干部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一)坚定不移反腐败 

坚决反对腐败,积极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政治立场,是人民群众极为关注的最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我们党反腐败的成绩是举世皆知的,党中央在肯定反腐成绩的同时,清醒地判定“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人民论坛》于2009年末开展千人问卷调查,了解公众所认为的未来10年中国可能面临的10个最为严峻的问题并作了排序。结果是,排在“分配不公激化社会矛盾;基层干群冲突;高房价与低收入矛盾;诚信危机、道德失范;民主制度改革低于公众预期;环境危机凸显;人口老龄化矛盾凸显;大学毕业生就业更加困难;主流价值观边缘化”,这9大问题之前的是“腐败问题突破民众承受底线”。可见,党的十八大报告的判断和警示绝非危言耸听,而是体现了强烈的忧患警醒意识,直面现实,主动应对。就在党的十八大闭幕的一个月内,主流媒体披露数起腐败事件,如:重庆的雷政富63小时落马等。可以肯定的是,导致腐败发生的根源不除,腐败仍然还会出现。同样可以断定的是,只要以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中的主体作用,科学预防、严厉惩罚,腐败现象一定会得到有效遏制。包括广东等省市地区在内所开展的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并在一定范围公示的试点工作,给人民群众带来了新的期许。更加坚决地反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更加坚决地反对发生在群众背后的腐败,遏制腐败的势头,铲除腐败的土壤,切断腐败的链条,消除腐败的根源,只有这样才能极大地激发人民群众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

(二)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 

如上所言,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但共产党员绝不能以普通群众的标准要求自己。人民群众拥有至上的法理地位,然而人民群众同样会犯错误,同样会有这样那样的缺憾。卢梭说过:“当风俗一旦确立,偏见一旦生根,再想加以改造就是一件危险而徒劳的事情了;人民甚至于不能容忍别人为了要消灭缺点而碰一碰自己的缺点,正像是愚蠢而胆小的病人一见到医生就要发抖一样。”在我们充分认识到卢梭人民观偏颇的同时,也要认识到他对人民缺陷的揭示并非全无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实践与人们早已确立的风俗、持有的偏见会发生抵触,这些旧风俗和偏见的存在势必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阻力。这需要8260多万中共党员做好人民内部的教育工作,更需要8260多万中共党员明辨大是大非,保持和发扬纯洁性和先进性。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亟需强化党员意识。笔者很长时间以来有一个设想,强化党员意识的一个切实举措,就是在工作单位、在公共领域,每一位中共党员(隐蔽战线的党员除外)都佩戴党徽。在“群众看党员”的强大推力下,佩戴党徽的党员们变“给我上”为“跟我上”,最大程度地激发全体党员的正能量,自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共产党人巨大的人格力量,引领群众、团结群众、赢得群众。

(三)强化制度体制支撑 

毋庸置疑,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是充分反映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由于我国社会仍处于转型期,在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基础上建立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具体制度在某些方面和环节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合理的情况。上文所提及的“10个最为严峻的问题”的存在,大都与这种制度体制上不合理的情况有着深层关联。聚拢亿万人民群众投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实践中来,需要在理论阐释、表达选择上下功夫,但这与寻得制度体制支持相较,显然要容易得多。确有难度但又具有最根本性意义的工作是变革某些不合理的制度体制安排,使制度体制的设计和运行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相一致,与党和政府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谨防制度体制、人民群众利益、价值观三者相互脱节。特别要通过切实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利益的制度体制安排,平衡人民内部各阶级各阶层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有效提防和遏制以权钱结盟为特征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形成和固化,防止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激化为外部冲突,引发社会动乱。只有确保制度机制设计运行的人民主体性,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自愿投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中来,才能避免出现社会精英“独舞”的窘况。

(四)切实改进党风政风 

制度管根本,管长远,但任何制度都难免有一定程度的局限性。当我们选择民主制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一制度只不过是缺点最少的制度。加强制度建设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也要看到有制度而不执行的现象广泛存在。当下,各类各级别的制度不可谓不多,违反制度的现象却屡禁不绝。有制度而不能认真执行原因有多种,关键还是在人。制定制度的是人,执行制度的是人,关键在人,关键在党风政风建设。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当我们回顾党的作风建设史时不难发见,上述八项规定的内容很早就有,并且为毛泽东、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率先垂范。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重申并集束式地发布这八项规定,带头执行这八项规定,其意义非同寻常。这八项规定所明确反对的不良作风,都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极为反感的问题。从中央到基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切实贯彻落实这八项规定,必定会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以清正的党风政风,带动形成良好的世风民风,这会大大有益于保证和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五)实现人民群众参与最大化 

人民群众内部有阶级、阶层、群体之分,不同阶级阶层群众对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参与度是不同的,特别是那些弱势群体整日忙于生计来维持低水准的生存状态,处于社会边缘的他们甚至感受不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关乎自己命运的大事,置身局外。同样是在党的十八大闭幕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国内主流媒体相继报道多条事故新闻,如,2012年11月16日,贵州省毕节市五名流浪儿童闷死垃圾箱事件(新华社2012年11月18日电)等,这类致人于死的事故大多是人为的,失去宝贵生命的大多是处于弱势的人们。他们同样也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希望享有与别人一样的尊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努力做到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不留空白,不存死角。要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保证每个人都能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尤其要特别关注关心关爱弱势群体,让包括弱势群体、困难群众在内的全体人民群众都能享有中国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带来的福祉,唯此,广大人民群众才能担当起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主体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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