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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了配合各地、各高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指示,通过广泛培训在教育系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热潮,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将举办“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远程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全面领会十八大确定的重大战略部署、任务目标和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观点、新举措,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培训对象

  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含高职)、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领导干部、党员。

  三、培训时间

  根据教育部党组分层次、分类别、分批次广泛培训的指示精神,此次专题培训在全国范围内滚动开班,具体开班时间由各地、各高校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商定。

  四、培训内容

  本次“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课程内容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十八大报告起草小组成员、中央党校专家、学者全面系统解读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辅导报告;

  第二部分:教育部领导、专家对教育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所做的专题报告;

  第三部分:教育系统十八大代表、基层管理干部结合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和教育改革情况,(分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谈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五、培训形式

  本次专题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培训网组织实施。各地、各高校可按区域、职务、岗位组班,原则上每班100人,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教学活动。培训计划分为视频课程、交流互动、心得撰写三个环节,参训学员有组织地在网上自主学习。

  1.课程学习

  参训学员直接登陆中国教育干部培训网(www.ceat.edu.cn) “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远程专题培训”网页,用1个月时间完成20学时(60分钟/学时)的培训专题视频课程学习。

  2.交流互动

  交流互动包括班级研讨、专家指导和论坛交流三种形式:

  班级研讨:培训过程中参训学员可在班主任的组织下,结合培训课程及工作实际,围绕“培训计划”中统一设置的“班级研讨专题”组织开展研讨活动,培训期间各班至少组织一次网上集中研讨。

  专家指导:本次专题培训将聘请教育部领导、有关专家及教育系统十八大代表在中国教育干部培训网论坛开展“专家指导”活动,就参训学员在学习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系统解答。

  论坛交流:参训学员在培训中参与中国教育干部培训网论坛主题研讨,与全国范围内的教育同行进行广泛地交流和互动,共同提高,分享学习成果。

  3.心得撰写

  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要结合培训目标、内容和自身工作实际,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作为本次培训的培训成果。

  撰写要求:主题鲜明、语言通顺、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字数在2000-3000字之间。

  完成培训计划的学员,经考核合格后,获得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时证书,所学学时可计入教育干部培训学时。

  六、报名事宜

  各地、各高校可根据培训需求填写“培训报名表”(见附件),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确定培训安排。

  七、培训费用

  本次专题培训费用与各地、各高校协商确定并签署协议。经费用于中国教育干部培训网与各地、各高校组织实施此次专题培训工作中的课程开发、专家答疑、网络和平台使用、组织管理、教学管理、学习证书等。经费以地方和高校为单位支付,不得向参训学员个人收费。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萌、杨万杰

  电    话:010-69240058、69248888-3629

  电子邮箱:18da@naea.edu.cn

  传    真:010-69249580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远程培训部

  邮    编:102627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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