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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远程培训”的通知

各地市(县、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配合《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通知》(教基一〔2012〕15号)精神,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开发设计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课程,并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题远程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员全面了解和把握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政策和理论,更新心理健康教育理念和途径,掌握应对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方法和技巧,提升科学育人的素质和能力,整体提高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二、培训对象

  中小学德育副校长、政教处主任、班主任、专职心理教师、学科教师。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由各地市(县、区)教育局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商定。

  四、培训内容

  本次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课程包括:学生心理发展基本理论,学生常见心理问题预防、诊断及处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实务操作与创新三个模块,每个模块下设若干主题,同时也可根据地方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开发。

  五、培训形式

  本次专题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组织实施。各地市(县、区)教育局可按实际情况建立班级,原则上每班50人,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教学活动。培训计划分为视频课程学习、交流互动、学习心得撰写三个环节,参训学员有组织地在网上自主学习。

  1.视频课程学习

  参训学员直接在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http://www.enaea.edu.cn)首页登陆,选择“基教”平台,即可进入班级页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40学时(60分钟/学时)的培训专题视频课程学习。

  2.交流互动

  交流互动包括班级研讨、专家指导和论坛交流三种形式:

  班级研讨:培训过程中参训学员可在班主任的组织下,结合培训课程及工作实际,围绕“培训计划”中统一设置的“班级研讨专题”组织开展研讨活动,培训期间各班至少组织一次网上集中研讨。

  专家指导:本次专题培训将聘请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领域内的专家在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论坛开展“专家指导”活动,就参训学员在学习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系统解答。

  论坛交流:参训学员在培训中参与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论坛主题研讨,与全国范围内的教育同行进行广泛地交流和互动,共同提高,分享学习成果。

  3.学习心得撰写

  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要结合培训目标、内容和自身工作实际,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作为本次培训学习的成果。

  撰写要求:主题鲜明、语言通顺、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字数在2000-3000字之间。

  参训学员按照培训计划参与各项考核,经考核合格后,获得《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远程培训》学时证明(计XX学时),各地可以根据实际转化并做好学员继续教育记录工作。

  六、报名事宜

  各地市(县、区)教育局可根据培训需求填写“培训报名表”,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确定培训安排。

  七、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用为260元/人,经费用于实施此次专题培训工作中的课程开发、专家答疑、网络和平台使用、组织管理、教学管理、学时证明制作等。经费在参训学员单位进行筹措,也可由地方教育部门教师培训经费专项列支,不得向参训学员个人收费。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健翔

  电    话:010-69240058,69248888-3623

  电子邮箱:jjzx@naea.edu.cn

  传    真:010-69240058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办公楼六层

  邮    编:102627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远程培训部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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