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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举办第五期全国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示范班的通知

教基司函〔202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基础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中小学党建工作与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深度融合,根据工作安排,决定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小学网络党校举办第五期全国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示范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基础教育领域重大政策部署,开展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的“四史”教育,加强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党性锻炼和党建业务能力。

二、培训对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不含中等职业学校)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名额分配见附件1。已参加过前四期全国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示范班的学员可不参加此次培训。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至9月15日。其中,5月25日至6月4日为报名阶段(报名操作指南见附件2);6月5日至8月31日为学习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为总结阶段。

四、培训安排

学员登录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小学网络党校学习平台在线学习,或下载中小学网络党校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登录学习。

网院app.png

学习公社APP

培训分课程学习、主题研讨、心得撰写、在线考试四个环节,学员须完成不少于40学时(45分钟/学时)的视频课程学习任务,按要求参加主题研讨、提交培训心得,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学时证明。

五、有关要求

1. 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次培训纳入党史学习教育的总体安排,统一部署,细化要求,参照《培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足额选派参训学员,并认真做好培训宣传和总结工作。各市、县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学员组织管理工作,督促用好网络培训资源,把握好网络学习进度。

2. 各省级和市、县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明确培训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各1人,填写《培训管理人员回执表》(见附件3),统一由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于2021年6月2日前发送到报名邮箱zxxdx@naea.edu.cn。

3. 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参训学员的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及时进行总结,报送培训组织、学习收获、典型事例等情况,同时按参训学员数的1%遴选学员撰写的优秀工作案例,相关材料报送至报名邮箱,优秀工作案例将在中小学网络党校宣传展示。

4. 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把参加本次网络培训的学员学习时长计入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培训学时,将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培训效果等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5. 本次培训经费由教育部提供专项经费支持,不向任何学校和个人收取培训费用。

六、联系方式

1.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联系人:侯国文  

电 话:010-61264940,010-69248888转3621,18511189687

邮 箱:zxxdx@naea.edu.cn

2.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联系人:丁 坤

电 话:010-66096919

附 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docx

           2.网上报名操作指南.docx

           3.培训管理人员回执表.docx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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