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教院函字〔202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要求,2021年下半年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将面向基础教育干部、教师开展系列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基础教育系统(包括中小学、中职与学前教育)的党员、管理干部、教师。
二、培训目标
面向基础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教师,以切实提升教育工作者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为目标,开展系统性培训,旨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教师队伍,推进新时代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分岗分层分类、重点难点聚焦”原则,围绕广大干部教师岗位职责和工作重点,精选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构建分岗分层分类立体化培训培养体系(见附件1)。
三、培训方式
1.学习方式: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督学网络学院”“中小学网络党校”等平台组织实施,学员可以直接下载移动客户端随时登录学习;亦可与合作单位共建学习平台,面向学员提供培训服务。
网络培训主要通过同步异步视频课程学习、主题研讨、在线考试、研修总结等环节进行。也可结合需求提供专家送教、跟岗研修、入校诊断等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混合培训。
2.考核要求:学员完成学习任务,并达到考核要求,可以在线打印学时证明,参训单位可将其纳入学员培训档案,学习课时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四、相关事宜
1.培训费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培训费用,主要包含课程资源开发、组织管理、教学服务、平台使用和带宽支持等费用。可按以下账号支付:
收款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体育场支行
账 号:0200053009014409667
联 行 号:102100005307
2.组织报名:各地收到通知后可统筹安排、组织报名,根据培训需求填写参训回执表(见附件2),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联系,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3.省份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京、津、冀、鲁 王威威010-69263804
湘、粤、赣、桂、琼、闽 刘春晓010-69296853
沪、浙、苏、豫、皖、鄂 张志华010-69205993
云、川、蒙、新、藏、青、宁 刘宴彬010-69224150
陕、晋、贵、黑、吉、辽、甘、渝 袁宏伟010-69225406
邮 箱:enaea@naea.edu.cn
传 真:010-69249580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邮 编:102617
附件:1.2021年下半年基础教育干部教师培训项目列表.docx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