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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网络课程选学的通知

国教院函字〔2023〕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意见》《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精神,做好第一批、第二批主题教育的衔接联动,助力各地各校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在主题教育中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走深走实,凝聚教育强国建设磅礴力量,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将配合各地各校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实施相关主题的网络课程选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 勇担教育强国使命

二、培训目标

引导各地各校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主题教育学习总要求,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从中汲取奋发进取的智慧和力量;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育强国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培训对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幼儿园)党员干部与教师。

四、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循环滚动开班,学习时长2个月,具体开班时间由参训单位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协商确定。

五、培训内容

培训遵循“按需施训、精准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课程选学的方式进行,参训学员需完成10—30学时(45分钟/学时)点播课程及两场直播课程选学任务。培训内容主要分为“理论思想指引”与“教育教学改革”两类课程主题。

“理论思想指引”类课程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为精神指引,围绕《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等著作的学习和解读进行设计,并配备了相应内容的课程。

“教育教学改革”类课程围绕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与各地各校创新育人方式的实践探索,配置党性教育与党建培训、师德师风、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教育数字化、心理健康教育、教科研、教育评价改革等模块。

各地各校可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以及本地本校党员干部教师的实际需求来“分班”遴选相应课程模块、设置相应教学考核环节进行培训学习。

六、培训形式

1.学习方式:学员实名注册并登录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网址:www.enaea.edu.cn),或下载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

2.学习环节:具体包括课程选学、直播课堂、研修心得撰写等环节。学习环节与具体内容也可配合各单位开展主题教育的需要来进行定制化设计。

3.结果考核:学员结合本次学习各环节考核要求与主题教育各阶段的需要,可分期在线提交相应的学习结果,同时在本次学习结束时,可在线打印学时证明,参训单位可将其纳入相关档案,学习时长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七、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参训单位统一支付,不向个人收取费用。10学时(含两场直播)的培训费用标准为50元/人;也可根据各地各校的需求增加学时数,培训费用另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协商。费用包括课程资源开发、组织管理、教学服务、平台使用、带宽支持等,由参训单位按下列账号统一支付:

收款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场支行

账  号:0200053009014409667

联 行 号:102100005307

八、报名事宜

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可统筹安排,以地市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组织参加培训,各学校及幼儿园也可自主报名。培训原则上按50人/班,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教学活动。各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即可组织报名,根据培训需求填写参训回执表(见附件)。

联系人:

基础教育:刘春晓  010-69296853、18511186281

职业教育:王威威  010-69263804、010-69240058

邮  箱:enaea@naea.edu.cn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

邮  编:102617

附件: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配合开展网络课程选学参训回执表.doc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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