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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

国教院函字〔2024〕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做好新时代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拟面向全国中小学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次计划

(一)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分类培训班

1.培训目标:引导教师深入理解相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并践行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技能,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的能力。

2.培训对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教务主任、德育主任、团支部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和班主任,学科专任教师

3.培训内容: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实际工作特点,本项目分为三种类型设置课程体系。

“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培训”重点聚焦“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科学构建”“学生心理辅导操作实务”“危机预防与干预”“专业发展路径与方法”等模块。

“教务主任、德育主任、团支部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和班主任培训”设置“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生管理”“心理主题班会组织与实施”“学生常见心理问题识别与辅导”“心理危机预防与应对”“家校共育路径与方法”“班主任心理成长维护”等模块。

“学科专任教师培训”设置“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科融合”“和谐关系营造与师生沟通艺术”“学生心理问题识别与应对”“教师压力情绪管理与职业倦怠应对”“教师心理访谈观摩”等模块。

(二)中小学教师危机预防与干预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

1.培训目标:提升教师危机预防意识,掌握学生心理问题识别方法,提高危机事件应对能力,学习危机事件后心理干预策略,推动学校危机预防与干预机制建设,助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专业化开展。

2.培训对象:中小学教师

3.培训内容:从“多层面、多群体、多情境”进行内容设计,设置“工作体系建设”“心理危机筛查与评估”“危机干预策略与技术”“团体辅导在危机干预中的应用”“案例分析”等模块。

二、培训时间

培训全年接受报名,网络学习时长一般为3个月,具体开班时间和学习时长由参训单位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协商确定。

三、培训形式

(一)学习平台

学员实名注册并登录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小学网络党校(网址:www.zxxdx.com.cn)等平台组织实施,使用统一发放的学习卡进行在线学习,或下载中小学网络党校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 App)随时登录学习。

(二)学习环节

培训主要围绕异步在线学习、同步直播学习、班级主题研讨、在线考试测评、专家答疑、研修成果等环节进行设计和考核,具体培训班次的实施方案另附。学员完成相应环节考核要求,可在线打印学时证明,参训单位可将其纳入相关档案,学习时长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四、定制服务

本次培训原则上以网络培训为主,为进一步满足多元化、个性化培训需求,我院依托专家团队及课程资源和平台优势,可根据合作单位需求,量身定制培训计划和方案,还可提供专家指导、送培送教等服务。

五、培训费用

(一)由参训单位统一支付,不向个人收取费用。网络培训费用为200元/人,含课程资源开发、组织管理、教学服务、平台使用、带宽支持等费用,由参训单位按下列账号统一支付:

收款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场支行

账    号:0200053009014409667

联 行 号:102100005307

(二)定制化培训费用另计,根据项目规模、时间和具体内容等,参照政府规定的行业标准收取培训费用,具体费用由参训单位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协商确定。

六、报名事宜

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可统筹安排,以地市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组织参加培训,各学校也可自主报名。培训以区域或学校为单位开展教学活动,每班原则上不少于50人。

各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即可组织报名,根据培训需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与我院联系。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9296853、18511186281

邮    箱:enaea@naea.edu.cn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

邮    编:102617

附件:2024年全国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网络培训参训回执表.doc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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