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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新政策新进展专题网络培训示范班的通知

国教院函字〔2026〕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实施《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根据《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督学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适应教育督导工作新形势的责任督学队伍,提高教育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受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委托,拟举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新政策新进展专题网络培训示范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深入理解《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熟练掌握《中小学校办学督导应知应会手册》核心内容,规范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新要求与新任务,提高教育督导信息化工具应用水平,提升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能力,推动责任督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发展,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督导支撑。

二、培训对象

培训面向全国各省、市、县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挂牌督导工作的负责人、骨干责任督学,每省60人。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至7月30日。其中5月20日至5月30日为报名阶段;5月31日至7月20日为学习阶段;7月21日至7月30日为总结阶段。

四、培训安排

培训分网络课程学习、主题研讨、研修作业3个环节。学员登录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督学网络学院学习平台(网址:dx.tcc.edu.cn),使用统一下发的学习卡在线学习,并完成不少于30学时(45分钟/学时)的网络课程学习任务,按要求参加主题研讨、提交研修作业,成绩合格可获得学时证明。

五、有关要求

1.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细化要求,认真做好学员选派和培训组织工作。

2.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要明确培训工作的负责人1人,并填写《培训负责人信息表》《学员信息表》(见附件1、2),于2026年5月30日前发送至报名邮箱dxpx@naea.edu.cn。

3.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参训学员的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从学员研修作业中,择优推荐10篇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优秀案例,于7月30日前报送至报名邮箱。

4.本次培训经费由教育部教育督导局提供专项经费支持,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培训费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

电  话:010-69296853、13810063367 

附  件:1.培训负责人信息表.docx

            2.学员信息表.docx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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