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教院函字〔2026〕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实施《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根据《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督学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适应教育督导工作新形势的责任督学队伍,提高教育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受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委托,拟举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新政策新进展专题网络培训示范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深入理解《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熟练掌握《中小学校办学督导应知应会手册》核心内容,规范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新要求与新任务,提高教育督导信息化工具应用水平,提升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能力,推动责任督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发展,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督导支撑。
二、培训对象
培训面向全国各省、市、县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挂牌督导工作的负责人、骨干责任督学,每省60人。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至7月30日。其中5月20日至5月30日为报名阶段;5月31日至7月20日为学习阶段;7月21日至7月30日为总结阶段。
四、培训安排
培训分网络课程学习、主题研讨、研修作业3个环节。学员登录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督学网络学院学习平台(网址:dx.tcc.edu.cn),使用统一下发的学习卡在线学习,并完成不少于30学时(45分钟/学时)的网络课程学习任务,按要求参加主题研讨、提交研修作业,成绩合格可获得学时证明。
五、有关要求
1.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细化要求,认真做好学员选派和培训组织工作。
2.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要明确培训工作的负责人1人,并填写《培训负责人信息表》《学员信息表》(见附件1、2),于2026年5月30日前发送至报名邮箱dxpx@naea.edu.cn。
3.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参训学员的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从学员研修作业中,择优推荐10篇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优秀案例,于7月30日前报送至报名邮箱。
4.本次培训经费由教育部教育督导局提供专项经费支持,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培训费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
电 话:010-69296853、13810063367
附 件:1.
培训负责人信息表.docx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