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依据教育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新任校(园)长必须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的文件要求,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深化新任校(园)长认知与情感、态度、价值观,提升校(园)长管理思维和行动能力,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队伍建设,宁波市决定开展宁波市2021级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本期培训已于2月20日正式启动,学习截止日期为4月19日。本期培训对象为中学校长,共计75人。
培训旨在把握政策要求,明确责任担当。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熟悉教育相关政策法规,了解教育改革发展动态,明确校(园)长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使命与担当,坚定投身教育事业的信念。
培训旨在提升专业能力,促进角色转换。依据校(园)长专业标准,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学校管理理论,把握学校(园所)管理规律,掌握学校(园所)管理的基本理论与策略,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重点提升校(园)长的专业能力,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培训旨在增强综合素养,加快学校发展。培养科学的思维方式,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提高人文科学素养,增强终身学习能力和自我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学校发展。
本期培训分课程学习、交流研讨、作业提交、研修成果总结四个教学环节,其中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46学时的课程学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