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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社会意识理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为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的目标,必须深入研究和解读马克思主义社会意识理论,厘清社会意识的生成发展、结构层次和运作机理,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逻辑渊源、价值内涵和外延结构,进而明晰当前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念思维与建构路径。

一、马克思主义社会意识观的逻辑演进

马克思基于唯物史观的理论基点,确立了社会意识研究的根本路径,即“从物质生产和生活的实践出发解释观念的形成”在马克思看来,社会意识的产生与人们的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密切相关,并“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归根到底,是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物质生产实践决定了社会意识的产生与发展。在社会生活的结构层次上,马克思提出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二元划分,并且明确阐明了二者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指出: “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上,耸立着各种不同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

马克思科学地揭示了社会意识生成和发展的根源问题,奠定了马克思主义社会意识研究的理论基调和分析范畴。但是,对于社会物质生产和生活制约社会意识的客观过程与具体途径并没有作进一步的思考和研究,作为马克思社会意识研究的理论遗留,这一决定和制约过程受到了晚年恩格斯的关注和思考。

在马克思之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社会意识的研究开始转向社会意识本身,即: 开始思考和探索社会意识的运作机理和层次结构。在马克思的研究基础上,恩格斯进一步指出,“任何意识形态一经产生,就同现有的观念材料相结合而发展起来,并对这些材料做进一步的加工” 。但这种进一步的加工并非直接由社会经济实践完成,在恩格斯看来,社会经济因素仅仅是在“归根到底”的意义上决定着思想上层建筑,经济发展对思想上层建筑所具有的“最终至上权力……是发生在各个领域本身所规定的那些条件范围内”只是间接地“决定着思想材料的改变和进一步发展的方式”[2]( P704) 。对观念材料的进一步加工需要经过一些“中间环节”,这些“中间环节”使“观念同自己的物质存在条件的联系,越来越错综复杂,越来越模糊”。

恩格斯将上层建筑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离经济基础较近的“政治、法律等上层建筑”,另一部分是距离经济基础较远的“更高地悬浮在空中的思想领域”,即: 哲学、宗教等意识形态的形式。恩格斯认为,距离经济基础较近的政治、法律、道德等上层建筑是联结经济基础和思想材料的“中间环节”,但是,政治、法律、道德并不能直接决定抽象的社会意识形式。同样,抽象的社会意识形式也无法直接地反映政治、法律、道德,在这之间似乎还存在着一定的“中介因素”,这些复杂模糊的“中间环节”直到普列汉诺夫“五项论”公式提出才进一步地清晰和明朗化。

“五项论”公式在形式上借鉴了法国哲学家丹纳关于“某一时代社会生活考察”的观点,在内容上继承了马克思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相互关系的观点,在逻辑关联上补充和完善了恩格斯的“中间因素论”,系统地把整个社会结构的基本因素划分为五个层次,即: “( 一) 生产力状况; ( 二) 被生产力所制约的经济关系; ( 三) 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生长起来的社会政治制度; ( 四) 一部分由经济直接决定的,一部分由生长在经济上的全部社会政治制度所决定的社会人的心理; ( 五) 反映这种心理特征的各种思想体系。”在对生产力、生产关系、政治制度、社会心理和思想体系之间的关系做出简明扼要厘定的同时,“五项论”公式在恩格斯“中间因素论”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提出了社会心理的环节,并首次明确地将社会意识划分为社会心理和思想体系两个低高层次,社会意识的较高层次———思想体系,来源于普遍社会心理的集中、概括、提炼和升华。

但是,由于社会心理具有分散性和复杂多变性,是一种碎片化的认知状态,要凝结升华为思想体系还需要经过一道“转化环节”。我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学者将这种转化环节归结为社会思潮,普遍认为社会思潮是介于社会心理和思想体系两个层次上的活动环节,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兼有社会心理和思想体系的特性,是多种社会意识形式的综合体。至此,马克思主义社会意识结构理论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纵向生成体系,不仅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社会意识理论研究的基本范式和逻辑框架,也为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供了思想指南和理论指引。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意识的高度凝练和升华

“‘社会人’具有一定的心理,而这心理的特性决定他们建立的一切意识形态”。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凝练和升华了最广泛的社会心理,回应和观照了最广大社会阶层和群体的价值诉求,维系和占据着思想上层建筑的内核。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逻辑渊源看,来源于普遍社会心理的凝练和升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并非直接来源于生产力发展所制约的社会生产关系,而是在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所决定的人们社会心理层次上的普遍凝结和提炼,经由社会思潮,最终整合加工、系统概括而成。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以及公民荣辱观深深地植根于每一位社会成员的思想理念当中,是社会生活的普遍价值操守和精神圭臬,也是社会心理的凝结基础和价值内核,天然地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和基础; 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政治制度决定着社会心理,使得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必然地成为社会心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于社会心理中的这些政治诉求和利益反映就必然要经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炼和整合,升华为普遍的社会价值和公共意志。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化的思想体系”和“观念形态的国家机器”,需要系统全面地汲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阐明社会主义制度在价值层面的规定。在双重价值诉求的驱动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必然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为灵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主题。

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价值内涵看,具有广泛的开放包容性和价值观照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灵魂和精髓的同时,还包含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包含了以荣辱观为公民操守的基本道德规范,这说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囊括了几千年以来积淀下来的传统文化精髓和当代人类发展的文明成果,具有广泛的开放包容性; 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价值层面上回应和观照了社会各阶层、各团体的政治夙愿和利益诉求,即从指导思想、理想信念、精神风貌和道德理念四个方面对普遍的社会意识进行了凝练和升华,并以完整、系统的价值理念对社会公众的价值操守和行为规范进行引导和规约。当前社会转型时代背景下,社会理念和社会认知多元化,但是,这些理念和认知在更深层次上仍是以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流,在各种社会意识形态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着最广泛的价值涵盖和理论观照,必然地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外延结构看,处于思想上层建筑的内核。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构建于物质生产和生活的实践基础之上,对各种社会意识形式进行总体性概括和提炼,处于思想上层建筑的核心地位。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又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内容与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体现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决定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性质和方向。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思想上层建筑的核心组成部分,是社会意识的高级形式,从理论维度涵盖了社会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的全过程,从价值层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诉求,从现实角度观照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理论启示

围绕着社会意识的生成发展和提炼升华,马克思主义社会意识理论进行了科学阐释和理论拓展。无论是马克思社会意识理论生成过程中的逻辑演进、分析范畴以及思辨模式,还是理论研究的最终成果,都为我们今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思想指南。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以物质生产和生活实践为基础。

“每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和精神的历史基础。”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唯物主义分析视角科学地阐释了物质生产和生活的实践对思想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这也意味着社会上占据着统治地位的思想意识“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表现为思想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思想体系的核心凝结和本质体现,是立足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价值认同系统,是在社会主义物质生产和生活实践基础上建构而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总结和涵盖了长期以来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尤其是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经验,系统地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指导思想、理想信念、精神动力和价值操守四个方面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应当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样的目标、具备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和精神风貌、树立什么样的行为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物质生产和生活实践是一对共生变量,脱离了社会主义物质生产和生活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将无从谈起,同样,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指引,社会主义物质生产和生活实践将迷失方向。在一定程度上说,意识形态的实质就是社会利益关系的表达。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活力和生命力来源于对现实利益关系的及时观照和正确表达,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一个动态开放的理论系统。当前,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深入地推进,物质生产和生活的发展不断地改变着人们的思想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建构于普遍社会心理基础之上的思想上层建筑,就必须动态地掌握和反映社会思想观念的变化,积极主动地从社会主义物质生产和生活的实践中汲取思想精华,把握意识形态前沿,动态开放,兼容并蓄,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扩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观照,使之能够始终成为反映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思想观念的科学理论体系,始终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构筑于社会主义物质生产和生活实践基础之上的价值系统,其建设的根本就在于使社会公众对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形成认知和内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对人们生产和生活所提供的物质供给、制度规范、精神维系和利益保障是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广泛社会认知的关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为人们提供物质保障和利益充实,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人们提供制度保障和民主法治,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为人们提供民生保障和社会和谐,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为人们提供精神力量和社会文明。只有让人民群众真切地体会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体会到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利益满足和精神欢愉,使人们能够劳有所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才是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前提保障。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以回应和引领社会思潮为关键。

“一切思想体系都有一个共同的根源,即某一时代的心理”。普列汉诺夫认为,“对于社会心理若没有精细的研究和了解,思想体系的历史唯物主义解释根本就不可能”,而普遍的社会心理又是通过社会思潮的形式,被思想体系所反映和升华。因此,研究和把握社会思潮是体察社会心理,丰富思想体系的关键。

当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推动下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思想文化领域处于碰撞、交融和活跃的时期,社会舆情复杂多样,先进文化和落后文化、有益文化和腐朽文化同时并存,主流思想和非主流思想、正确意识和错误意识相互交织,社会意识形式呈现出差异和多样的特点。事实上,思想文化领域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只是表面社会形态的反映,在更深层次上,思想文化的差异性是现阶段物质生产和生活的客观现实,思想文化的多样性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必须对思想文化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做出动态的反应,即: 在尊重差异性和包容多样性的基础上不断扩大社会共识,壮大主流意识形态,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尊重差异就是要尊重社会公众在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上的差异性,根据不同社会群体和阶层的具体情况提出“分众式”的要求,使公共意志能够最大程度上与群体或阶层意志相融合; 包容多样就是在引领整合当前思想文化发展的过程中树立多样共生、和而不同的总体意识,以开放的心态积极吸收和借鉴不同文化和社会意识中的合理成分,在不断拓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包容力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同时,差异性和多样性也意味着思想文化领域的鱼龙混杂和良莠不齐,这就需要我们在复杂多样的思想文化中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明辨是非,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决批判和抵制错误的思想意识,牢固树立主流价值的主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性和真理性。

按照马克思主义社会意识理论的观点,社会意识的发展“并非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事实上,任何一种社会意识形式的发展都离不开各种社会意识的相互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这种相互间的影响“是在归根到底不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经济必然性基础上的相互作用”。而社会意识形式的相互作用又取决于不同历史阶段中各种社会意识形式在社会结构中的层次地位,当某一社会意识形式在特定历史阶段得到高度发展并处于各种社会意识结构的核心地位时,就会对其他社会意识形式产生重大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内容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决定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性质和方向。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应然地成为引导和统摄当前我国多样化的社会思潮和价值理念的中坚力量,对各种社会思潮的价值生成、形态演化、理念构造和发展脉络起到了引领整合的作用,这种“一元指导,多样共生”的社会主义意识形式格局应当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过程中一以贯之。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以价值理念的个体转化为目的。

“物质生存方式虽然是始因,但是这并不排斥思想领域也反过来对这些物质生存方式起作用,因而是第二性的作用。”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根源于物质生产和生活实践中的思想体系,一经产生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会对社会物质实践产生能动的反作用。一方面,由于思想体系是经过生产力、生产关系、政治制度、社会心理、社会思潮等社会环节层层精炼和凝结而成,是横向历史文化积淀和纵向社会结构要素相互交错的理论升华,具有一定的理论超越性和价值引领作用。另一方面,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思想体系不仅具有精神价值,而且囊括了其精神价值的物质基础和传播形态。因此,从价值引领和传播形态角度考量,作为社会思想文化精髓的思想体系就需要反作用于社会实践,以理论的形式观照和指引社会物质生产和生活。“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思想体系就是通过对普遍社会心理的规范引领和认知转化来实现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即通过价值和理念的个体转化,从普遍和微观层面上改善社会物质生活质量,推动社会物质生产发展。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在旗帜和方向层面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明确指出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为我们提供了统一、正确的指导思想; 在道路和目标层面上,明确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我们提供了共同的理想信念; 在精神状态和精神风貌层面上,明确指出要秉承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为我们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力量; 在价值操守和行为规范层面上,明确指出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我们提供了基本的价值操守和行为规范。同时,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功能和效用方面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仅仅是思想意识的凝练和升华,而且需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旗帜方向、理想信念、精神风貌、行为规范四个层面上的要求转化为社会公众的思想意识和行为准则,整合成不同社会群体和阶层的共同意志和价值操守。

因此,当前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制度保障,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传播的方式方法,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国民的教育引导,成为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能动作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关键。在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制度保障机制方面,要不断地发展和完善社会教育机制、社会奖惩机制、法律约束机制、道德约束机制、舆论引导机制、利益调节机制、政策调控机制等社会运行机制,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一套完备的制度;在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传播的方式方法层面,要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载体建设,进一步强化和创新以媒体宣传、文化产业、文明活动、日常生活实践为载体的价值宣传和理念弘扬。同时,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传播的形式方法,积极拓展和创新活动开展的内容和形式,以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表达方式最大限度地构筑和引导人们的认知图景与行为准则;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引导方面,首先要夯实家庭教育,通过父母的情感沟通、榜样树立、适时引导等方式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打好基础。其次是要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教材”为前提和基础,以“进课堂”为主渠道和主阵地,以“进头脑”为核心和目标。同时也要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思想道德教育工作,通过培育公民道德、弘扬优秀传统、挖掘红色资源等途径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营造社会氛围。在此基础上,注重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相互衔接与有机结合,构建一套高效完整的公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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