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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教育督导改革精神 建设新时代教育督导队伍”系列培训的通知

国教院教字〔202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适应教育督导工作新形势的教育督导队伍,提高教育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教育督导改革精神 建设新时代教育督导队伍”系列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帮助学员增强履职必备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修养、知识结构和专业能力,以更好地担负起为教育事业保驾护航的责任与使命。

二、培训对象

教育督导机构干部、各级各类教育专兼职督学、教育督导评估专家、教育行政干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和校(园)

内督导员等。

三、培训时间

2020年3月启动培训,建议各项目网络学习时长3个月/40学时,循环滚动开班。具体开班时间、学习时长等由各参训单位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协商确定。

四、培训内容

依据《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教育督导相关政策法规,按照“分层分岗、突出重点、按需施训、注重实践”的原则,围绕教育督导人员岗位职责和教育督导工作重点,以提升教育督导人员岗位工作能力,促进教育督导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为目标,设置系列培训项目如下:

1.年度重点培训项目:“贯彻教育督导改革精神 全面提升教育督导能力”专题网络培训。

2.常规岗位培训项目:新任督学任职资格网络培训、督学岗位能力提升网络培训和全国督学高级研修。

3.重点专题培训项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专题网络培训、“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专题网络培训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专题网络培训。

各项目具体内容信息见附件1:“学习贯彻教育督导改革精神 建设新时代教育督导队伍”系列培训项目表。可根据各地需求定制其他培训项目,建设督导专家工作室、督学网络学院分院等。

五、培训形式

坚持以学员为主体、以问题解决为导向、以能力提升为目标的原则,依托督学网络学院平台,采取线上线下一体化混合研修模式。线上网络研修安排网络课程学习、专家工作室研修、交流研讨和学习总结等培训环节,网络课程学习以直播与点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下集中培训安排专家讲座、岗位实践和现场教学等培训环节。

六、考核结业

各项目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并获得合格成绩的学员,由我院颁发“学时证明”或“结业证书”。参训单位可将其纳入相关档案,学习时长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七、组织管理

各地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参加培训,各项目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教学活动,原则上网络培训每班不少于50人,集中面授每班不少于80人。

各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即可组织报名,根据培训需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F2008@vip.163.com,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联系确定开班时间及其他培训事宜。

八、培训费用

1.费用标准。网络培训费用含课程建设、组织管理、教学服务、平台使用和带宽支持等,集中面授费用含学员食宿、场地费用、考察费用和教学管理费用等。各项目网络培训费用标准为260元/人,集中面授费用标准为550元/人天,师资费另计。

2.支付方式。培训费按下列账号支付,汇款请标注“督学培训”。

收款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体育场支行

账    号:0200053009014409667

联 行 号:102100005307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邮   箱:F2008@vip.163.com

电   话:010-69240058;010-69248888转3630

传   真:010-69249580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邮   编:102617

附件:1.“学习贯彻教育督导改革精神 建设新时代教育督导队伍”系列培训项目表.docx

           2.“学习贯彻教育督导改革精神 建设新时代教育督导队伍”系列培训报名表.docx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教务部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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