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教育督导经历了传承、停顿、恢复、发展的曲折历程。从1977年邓小平同志提出恢复重建教育督导制度以来,我国教育督导工作已经走过了30年的发展历程,教育督导制度伴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和教育的改革发展逐步完善。1995年,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将教育督导制度列为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此外,国家颁布实施的《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中,都规定了教育督导的职能作用。2012年,国务院颁布《教育督导条例》,标志着教育督导有了一个专门的、完整的法律法规,我国教育督导事业揭开了新的篇章。
       为进一步提高专兼职教育督导人员的业务素养,提高教育督导的实践能力,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网院特制作此文字专题供广大学员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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